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87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4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3,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3年5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联翔股份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海森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咨华放股权投资海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领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875,000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联翔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联翔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对联翔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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