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04月28日 10:3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2日,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是对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35539762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总部经济园(一期)1幢1601室(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乐清市翁垟街道创新创业园区内(后盐、后桥村))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14日至2035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八15-11-03-051地块)

  关系说明: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名称: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6GD1NX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4号楼4B-105

  法定代表人:季开良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年1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生物燃料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站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对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的担保额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的担保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71%;实际履行的担保额度为 11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97%。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180,000 万元,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0.5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文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因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港币,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 投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限于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欧元及港币。

  2、资金额度

  根据目前的订单周期及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3、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期限

  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基础,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对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有利于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公司与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在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及其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孟捷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2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胜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商誉、存货、固定资产等),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364.48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364.48万元, 转回、转销、处置等减少减值准备 9,794.26万元,对 2022年利润表影响数合计为-3,570.2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7-57100785

  3、电子邮箱: crwu@czt.com.cn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代表人:王建文、杨捷

  2、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3、联系电话:010-60833802、010- 60837682

  4、电子邮箱:project_yhgfecm@citics.com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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