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04月28日 10:3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80,1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5元,共计募集资金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1,0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868,19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1元,共计募集资金161,75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5.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0,968.96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6,476.5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33.39万元;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121.53万元,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7.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8,598.1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80.8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974.2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换的部分)。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0,968.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6月3日、2021年6月24日、2022年10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2月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2月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12月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2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3.62%,主要系一季度集中支付供应商上年末货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丹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丹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10、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10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8日,每日 8:30—11:00、13:30—16:00;2023年5月19日 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铭扬、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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