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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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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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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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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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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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1-3月,共销售挖掘机57471台,同比下降25.50%,受下游挖掘机销售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张紧装置和中央回转接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有所下滑。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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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继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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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夏继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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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继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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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继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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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继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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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继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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