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科创板启动首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一记重锤,猛然落到泽达易盛(现为*ST泽达)、紫晶存储(现为*ST紫晶)以及两家企业相关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头上,同样难逃严惩的,还有相关中介机构。曾被市场寄予厚望的科创“新星”,如今却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而一朝陨落,各方除扼腕叹息外,更需要深省并引以为鉴。
零容忍重锤是对市场的警醒与震慑,毕竟60万元处罚封顶的时代早已是过去式。强制退市只是一个开端,因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两家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还面临着严厉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惩处。
具体而言,在行政处罚方面,依照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及相关控股股东、实控人等“首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具体到泽达易盛案、紫晶存储案,两家企业及董监高人员合计将被罚没约2.4亿元,并对部分责任人作出市场禁入决定;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作出处罚,实施精准打击。
在刑事追责方面,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持续完善,充分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最高检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对涉刑事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推动案件刑事追责相关工作,形成高效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合力,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震慑。
在民事赔偿方面,近年来,相关立法、司法建设不断完善,新证券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包括协商和解、纠纷调解、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单独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多元化制度设置各有优势,适用于不同案情、不同条件,旨在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优化。例如,在ST紫晶案中,中信建投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拟通过专项基金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泽达易盛投资者则选择运用集体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行刑”三位一体追责体系齐头并进,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大幅提高了资本市场“撒谎者”成本。近年来实践成效已逐渐显现:从“北八道”操纵证券市场案到五洋债案,再到康美药业案……市场各参与主体正切实感受到来自立法者、监管者、执法者对“零容忍”“强责任”的重视力度与贯彻决心。
从*ST泽达、*ST紫晶所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来看,不少违法事实发生在新证券法等实行之后,这意味着,即便面临更加完善的追责体系和高昂的违法违规成本,两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旧选择以身涉险。而对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而言,究竟是执业能力不足,还是职责边界不清晰,或是面对巨大利益引诱时,未能免存侥幸心理尚未可知。但希望在每一次监管的重拳出击后,被市场所记住的不仅仅是一串串罚金数额和一条条处罚措施,而是心怀敬畏之心,将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最终难逃纪法严惩的理念刻进心底。
资本市场已迎来全面注册制时代,市场化准入机制对便利企业融资、提升市场活跃度大有裨益。与此同时,信息披露治理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与之相对应,上市公司需做到依规信披、合规经营,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应做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立体化追责体系作为高悬于市场之上的“利剑”,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是维护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市场、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前提与保障。
此外,“民行刑”三管齐下,将有助于推动“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良性市场生态形成,提振包括众多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资本市场参与者信心。推动一个有预期、可持续、守边界的资本市场早日形成,应是市场各方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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