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9           公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受俄乌冲突以及欧美通胀压力制约商品消费需求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全球经济增速不及预期,市场呈现供需双弱的格局,导致全球集装箱运输市场需求疲软,相比去年一箱难求、运价飞涨的火爆行情不再重现。此外,运价的持续回落驱动集运企业不断实施降本增效,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同时,叠加政策的助力,多式联运需求不断显现,集运企业纷纷加速发展多式联运业务。

  (一)经济增速不及预期,集运市场需求增速放缓

  图1

  ■

  数据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在国际市场方面,由于俄乌冲突加剧以及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通胀高企等原因,导致2022年全球经济增速显著放缓。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0月份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测,全球经济增速预计将从2021年6.0%的估计值下降至2022年的3.2%,较1月份预测值下调1.2个百分点,这是2001年以来最为疲软的增长表现。欧元区经济体2022年经济增速预计为3.1%,较1月份预测值下调0.8个百分点;美国经济增速预计为1.6%,较1月份预测值下调2.4个百分点。各主要经济体虽保持增长,但增速大幅放缓。随着各主要经济体增速放缓,2022年全球集运市场需求增速较2021年显著下降,根据克拉克森统计数据显示,全年集装箱海运量为2.01亿TEU,同比下降了3.1%。

  在国内市场方面,上半年受供应链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短时间受抑,沿海运输市场未能延续去年底高歌猛进状态。二季度我国GDP仅为292,464亿元,同比增速0.4%,大幅低于预期1.1%以及前值4.8%。下半年,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前期因供应链受阻的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带动市场需求大幅回升,运输需求得到小幅增长。截至2022年12月份,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5亿吨,同比增长0.9%,其中内贸吞吐量增长2.1%,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亿标箱,同比增长4.7%,增速较去年有所下滑。

  (二)运输需求放缓,运价震荡走弱

  图2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图3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国际集运市场方面,2022年1-2月,主要受国内春节长假,外贸企业纷纷提前出货,欧美国家对物资需求持续提升,以及物流及供应链供给持续受阻等因素影响,中国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CCFI)持续走高,1月末突破3,500点,创历史新高,中国出口集运市场运价上扬,走出了淡季不淡的行情。2月底开始,受俄乌冲突爆发影响海外消费需求走弱,加供需不平衡,企业生产及居民生活受限,外贸订单出货受阻,运输需求受抑,全球集装箱运输市场需求疲软,运力供大于求的局面使海运价格高位快速回调。2022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月度均值自1月3,510.83点降低至12月1,358.63点,跌幅达到了61.30%,其中,上海-欧洲航线较年内高点下跌87%,上海-美西航线较年内高点下跌81%,进入2023年CCFI指数仍未出现明显止跌迹象。

  内贸集运市场方面,2022年初,国内受供应链受阻,需求减少,上半年运价震荡下跌。但进入下半年,随着国家稳经济、促发展、扩内需等一揽子政策的出台,国内各项经济指标逐步向好,叠加国内集装箱运输市场进入传统旺季,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市场运价亦有所反弹。截至2022年底,根据泛亚内贸集装箱运价指数(PDCI)显示,国内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为1,672.00点,较2021年底1,877.00点,下跌10.92%,市场运价震荡走弱。

  (三)政策助力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持续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等部门从多个政策方面推动多式联运发展。2017年1月,交通运输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指出要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2017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国家级物流枢纽和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降低物流成本;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指出要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20年2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指出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支持企业协同发展,加快补齐航运服务业短板,完善海运业制度体系;2022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政策的密集出台,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增强,多式联运需求不断显现,有利于促进内贸集装箱物流企业提高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进一步实现企业的降本增效。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安通控股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集装箱航运物流为核心,通过整合水路、公路、铁路等运输资源,以数字智能科技驱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的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的共建共享、互惠互通,促进行业高质量有序发展。公司现已形成覆盖“沿江、沿海、纵深内陆”的业务网络布局形态,2022年在全国各港口集装箱总吞吐量超过1300万TEU,在数十个内贸港口吞吐量排名前三。具体如下:

  (1)海运板块

  国内海运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内贸业务方面公司在全国设立海运网点94个,涉及业务口岸138个,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在国内80个主要港口位列前三。目前,公司主营国内航线干线31条,国内航线基本覆盖国内主要干线港口。在国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引领下,以及在交通运输部关于物流业降本增效的政策指导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内贸集装箱航运服务品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水路运输要求,2022年公司升级了内贸精品航线,与具有央企背景的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及国内领先的民营船公司大连信风海运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内贸航线的融舱合作,推出升级版的内贸合作航线产品“FAX 2”,为广大客户提供覆盖更广、班期更密、交货更快、效率更优的航线产品。

  国际海运方面:

  公司主要通过与中联航运以联营合作的方式布局外贸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联营外贸航线上投入12艘集装箱船舶,总运力达65.22万载重吨,主要用于经营中国-美西航线、中国-欧洲航线,整体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因2022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形势巨变,导致与之息息相关的国际航运市场一路急转直下呈雪崩式暴跌,为及时降低和减少双方损失,公司同意与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基于友好协商解除《联营协议》,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由中联航运/中联香港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4.70亿元整作为解约金一揽子解决解约事宜。

  (2)公路板块

  公司累计与全国近2,000家集卡运输供应商深度合作,依托广泛覆盖的密集网点,实现公路运输的“点对点”高效传递与中转服务,满足客户对于“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需求。“干支一体”模式下,码头、船舶、铁路、集卡多方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了“一次承接,一票到底”,省去客户每个环节对接的繁复工作,真正帮助客户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率。

  (3)铁路板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立铁路网点15个,包括哈尔滨、吉林、长春、通辽、鲅鱼圈、天津新港等,铁路直发业务线超329条,海铁线路477条,涉及业务铁路站点832个,铁路服务覆盖32个省级行政区273个城市。公司与铁路部门、铁路场站协议合作,嫁接铁路场站周边资源并通过“铁路+公路”扩大服务半径,激发客户潜在物流需求。同时,高效连接铁路与港口单位,合力为客户提供铁路集装箱下水多式联运新模式,实现“一次托运、一个运单、一次投保、一箱到底、一票到门”。以铁路箱为载体全程运输模式的应用,可以有效缓解内贸市场集装箱箱源紧张的局面,提升了海铁运输用箱标准度与匹配度,切实降低了客户的综合物流成本。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9.05亿元,较2021年末的112.32亿元增长了14.89%;实现营业收入91.76亿元,较2021年的77.94亿元增长了17.73%;营业成本为63.71亿元,较2021年的55.18亿元增长了15.45%;2022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9.62亿元,较2021年的17.76亿元增长了6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2亿元,较2021年的17.66亿元增长了32.5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于2023年4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15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陶国飞先生因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李明洁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邵立新先生、刘清亮先生、刘巍先生、储雪俭先生(已离职)、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2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2,070,474.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064,655.72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3,285,225.6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拟增补李明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陶国飞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附件1:

  李明洁个人简历

  李明洁先生,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总监、不动产事业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在江苏交通投资咨询公司工作;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先后在上海信托、中融信托工作;2010年8月加入中航信托,先后担任上海业务二部信托经理、高级信托经理职务;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先后担任上海业务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2016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业务二部、不动产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中航信托信托业务总监;2022年12月26日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23年4月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17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明曦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着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双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本次对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业绩基金的计提和分配可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7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本次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以往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年初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注册资本:192,236.5124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法定代表人:台金刚

  注册资本:4,923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97.3593%股份的股东为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台金刚先生任董事长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甲-2

  法定代表人:司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75%股份的股东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4、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涛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港口(营口)有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集装箱船舶的装卸作业、国际集装箱中转、堆放、拆装箱、修洗箱、揽货、杂货船的装卸业务及其它相关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50%股份的股东分别为中远海运港口(营口)有限公司和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5、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滨城路北,高速东-路东,房权证熊字第0150900658号)

  法定代表人:赵文阁

  注册资本:2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6、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6年6月3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窑湾港区

  法定代表人:台金刚

  注册资本:348,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制品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轮胎销售,销售代理,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持股48.15%的股东为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台金刚先生任董事长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7、大连集发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保税物流园区办公楼206房间

  法定代表人:任刚

  注册资本:41,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管理(船舶机务海务管理;船员招聘、训练、配给和管理;船舶买卖、租赁、以及其他船舶资产管理;保证船舶技术状况和正常航行的其他船舶管理业务);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大连集发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大连集发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台金刚先生任高管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8、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997,846.7899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陶国飞先生任董事、高管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3年船舶及集装箱折旧费预计将增加1,138.31万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预计将因此减少1,138.31万元(具体的影响数据应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调整本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

  ■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调整本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的主要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船舶、 集装箱预计净残值按预计废钢价确定,根据国内主要拆船市场上一年度的平均废钢价对船舶、集装箱做相应的调整,2022年国内主要拆船市场平均废钢价为2,990.51元/吨,为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本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做相应调整,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生效日期: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1月1日前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3年船舶及集装箱折旧费预计将增加1,138.31万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预计将因此减少1,138.31万元(具体的影响数据应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17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2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96.46人民币元计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9,163.9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170,0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2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96.46人民币元计算),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0,000.00万元;为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前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担保发生额为119,163.9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19,163.93万元。

  三、2023年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为公司提供授信及融资额度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B区

  法定代表人:楼建强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汽车旧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2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A区

  法定代表人:袁济忠

  注册资本:145,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代理、集装箱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船用材料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安通物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安盛船务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3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等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9,163.9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93%;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的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美元授信金额暂依据2022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96.46人民币元计算)。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主要为银行、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三)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40亿元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适当的时

  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

  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的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办法》”),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已满足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综合考虑对核心员工的激励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提取40,249,283.35元的业绩激励基金并进行分配,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同时,该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

  以上详细情况公司分别已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2-018、2022-040)进行了披露。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办法》中“第四章 激励基金的提取”第九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第九条 公司每一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激励基金提取考核业绩目标达成。

  第十一条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2021年-2023年实现的ROE(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40%,8.50%和9.50%时,方可计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年度激励基金以超额净利润为基数,按下表所列示的“超额净利润提取比例”,计提当年度激励基金。具体如下:

  ■

  超额净利润指未计提激励基金之前超出基础净利润的部分;年度激励基金以按照上表核算得出的数额与当年度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的10%的孰低值为准。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2021年~2023年),如某一年度发生亏损,亏损年度之后的第一年度在提取业绩激励基金之前应先弥补亏损,如扣除弥补亏损之后的考核业绩目标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提取的指标条件,则按照弥补亏损后的业绩指标为基础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如弥补亏损之后无法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提取的指标条件,则当年不再计提业绩激励基金。

  上表基础净利润仅为公司作为激励基金提取的考核标准,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三条 若因公司重大战略投资项目、重大资本开资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净利润不能达到或超过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激励基金的基数值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剔除该等重大影响,根据本办法制定激励基金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公司2022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提取金额

  (一)2022年度经营指标达标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2022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3、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ROE(净资产收益率)为27.23%,高于业绩考核目标8.50%,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7,574.64万元。

  (二)影响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和2022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和解协议〉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和解协议签署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协商解除《联营协议》,并协商拟定《和解协议》。根据签订的协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由中联航运/中联香港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4.70亿元整作为解约金一揽子解决解约事宜。

  根据公司《激励办法》中“第四章 激励基金的提取”第十三条的规定:“若因公司重大战略投资项目、重大资本开资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净利润不能达到或超过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激励基金的基数值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剔除该等重大影响,根据本办法制定激励基金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因此本次中联航运/中联香港的该笔4.70亿元的赔偿款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将不纳入公司2022年度利润考核指标。

  (三)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额度

  根据《激励办法》和公司2022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的规定,并在扣除对2022年经营情况影响较大的公司与中联航运签订的《和解协议》带来的影响后,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7,624.64万元,超出《激励办法》规定的2022年基础净利润(17亿元)金额为27,624.64万元,根据《激励办法》规定超额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方案:

  ■

  超额净利润指未计提激励基金之前超出基础净利润的部分;年度激励基金以按照上表核算得出的数额与当年度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的10%的孰低值为准。

  预计公司可提取的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为40,249,283.35元,在综合考虑对核心员工的激励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2022年度提取用于分配的业绩激励基金为40,249,283.35元,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的10%。

  四、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提取的2022年度激励基金将分期实施,首期激励对象不超过28人,合计1,620.4382万元,剩余计提的业绩激励基金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好激励对象后再行实施。

  首期激励对象的具体激励情况如下:

  ■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2、公司剩余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公司任职工作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贡献的管理骨干和核心人员。

  五、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的用途

  本次提取2022年度激励基金将用于激励对象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公司股票,从而实现购入本公司股票持有锁定,完成激励。当期限条件满足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权益处置办法,激励对象按所持有的份额享有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公司2022年度提取的业绩激励基金应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后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4,207.05万元。

  七、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计提的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40,249,283.35元在2022年税前费用中列支,影响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激励基金计划有利于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八、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要求,并结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有关规定,2022年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及实际经营情况已达到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我们同意按《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规定的提取方式提取业绩激励基金,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及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实现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与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本次对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业绩基金的计提和分配可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丽莹,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琳,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IT审计)208万元(含税),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IT审计)208万元(含税)持平。审计费用的确定系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审阅范围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量,同时本次审计费用包干了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用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至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ntong@renjia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 上午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维

  董事、总裁:楼建强

  独立董事:邵立新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荣兴

  财务总监:艾晓锋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4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ntong@renjian.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电话:0595-28092211

  邮箱:antong@renjia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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