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3年04月18日 05: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3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030),经核查,上述公告中涉及的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关于适用累积投票制的相关提案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

  原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提案7、提案8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提案8、提案9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提案10、提案11、提案12不需适用累计投票制。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提案7、提案8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提案8、提案9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提案10、提案11、提案12需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原内容: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更正后: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同步披露,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后续公司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3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399号栖乐荟A座15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提案7、提案8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提案8、提案9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提案10、提案11、提案12需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7:00前发送至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中航科技大厦4层             邮编:100028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9    投票简称:正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3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2023-036)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399号栖乐荟A座15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提案7、提案8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提案8、提案9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提案10、提案11、提案12需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7:00前发送至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中航科技大厦4层             邮编:100028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9    投票简称:正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3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备案完成的公告

  ■

  一、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为加快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创新资本”)、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引导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7,500万元,认缴比例为35%,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推进本次基金设立和投资事项、与交易合作方签署投资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2022年11月22日,公司与银河创新资本、省引导基金、市引导基金、区引导基金签署了《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1日,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22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2-008)、《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22-077、083)。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银河创新资本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3年4月14日;

  5、备案编码:SZP327。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27 曼恩斯特 301325 --
  • 04-26 万丰股份 603172 --
  • 04-26 中芯集成 688469 --
  • 04-21 三博脑科 301293 --
  • 04-20 晶合集成 688249 --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