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05: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9016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业务体系。

  公司产品包括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三大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和露台、户外休闲场所(餐馆、酒吧、海滩、公园)及酒店等休闲场所,为人们营造健康、舒适的户外休闲环境。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品牌商、电商平台等。凭借研发设计能力和产品品质等优势,公司进入了家得宝、劳氏等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商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详见公司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036)

  3、报告期内,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66、2022-076)

  4、报告期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先后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解除质押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质押及延期购回相关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404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1.042%,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8%。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2-062)

  5、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强发布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lue World Holdings Limited投资的Blue World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BWAQU。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7、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络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更名为“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成立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分公司。

  8、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unvilla Corporation(美国尚唯拉)决定在美国、加拿大召回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份生产及销售的一款10英尺太阳能灯光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9、报告期内, 公司在河南西平县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永浩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原名河南尤特里欧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4日、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059)

  10、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宁波永强空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7日、2022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063)

  1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台州市永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2022-07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胡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38.8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奖金发放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服斌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调整方案应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劳动合同等确定。

  为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于2019年9月制定了《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并于2021年8月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考核的严谨性,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复核,公司计划今后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业务年度改为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董事会会议授权管理层重新制定公司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待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原《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已于2022年8月废止。

  2022年度内,公司有多项奖励方案涉及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未事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已经发放。

  主要包括:

  1、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激励各部门持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制定总额3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获得131,198元。

  2、2021年度公司销售额达到12亿美元,但净利润未达到5亿元人民币,为激励制造部门和销售部门,公司于2021年9月制定了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副总裁周虎华获得300,000元。

  本次会议确认同意确认上述奖金发放事项。其中,董事施服斌的奖金发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3.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35亿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2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9,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43,380,326.2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65,935,045.6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本着回报社会的原则,同时参考基金会的捐助计划,公司决定向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贫困学生、赈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本次捐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出积极贡献。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且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公司2023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根据此次授权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组织实施。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2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第三项、 审议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票同意,关联监事陈杨思嘉、朱炜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调整方案应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劳动合同等确定。

  为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于2019年9月制定了《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并于2021年8月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考核的严谨性,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复核,公司计划今后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业务年度改为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董事会会议授权管理层重新制定公司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待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原《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已于2022年8月废止。

  2022年度内,公司有多项奖励方案涉及到公司部分监事,但未事先提交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已经发放。

  主要包括:

  1、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激励各部门持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制定总额3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获得82,817元。

  2、2021年度公司销售额达到12亿美元,但净利润未达到5亿元人民币,为激励制造部门和销售部门,公司于2021年9月制定了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监事朱炜获得57,705元。

  3、为激励营销中心部门,公司于2022年11月编制《(营销中心)21-22年度部门考核奖金分配表》,营销中心部门最终奖金总额273.69万元并于2022年11月完成发放,其中监事朱炜获得25,000元。

  此项议案涉及过半数监事薪酬,过半数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

  第十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五项、 以2票同意,1名监事朱炜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38.81万元,具体如下: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主要系公司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该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1.12亿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主要系欧美地区通胀高企,国内外市场环境严峻,导致本报告期产生部分订单取消及跨境电商销售滞销而产生部分库存,从谨慎性出发,公司本报告期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考虑其他存货的减值计提,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2.04亿元。

  综上,上述两项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0.92亿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2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1,370,219.31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829,318.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5,395,722.35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539,572.24元,扣除2022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75,915,570.9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8,080,143.48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315,371.87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2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9,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43,380,326.2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65,935,045.6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

  二、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2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23年度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2、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2、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马鞍山永强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节能”)

  住址: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安徽省精细化工基地华星物流通道1号

  法定代表人:康灵江

  注册资本:6,535.588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强节能资产总额29,221.7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3,312.25万元;2022年度永强节能实现营业收入10,737.6万元、(归母)净利润-132.25万元。

  永强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66.17%;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其董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永强节能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永强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2、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轩旅游”)

  法定代表人:刘亮

  注册资本:11,053.245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4层50519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酒店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腾轩旅游资产总额21,138.8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569.36万元;2022年度腾轩旅游实现营业收入46,862.22万元,净利润1,830.48万元。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腾轩旅游监事,且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腾轩旅游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腾轩旅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浙江伊丽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丽特”)

  法定代表人:康灵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429号

  经营范围:工艺品、金属制品、户外家具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伊丽特资产总额12,539.8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490.72万元;2022年度伊丽特实现营业收入25,191.79万元、净利润1,570.9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方永强节能董事长康灵江担任伊丽特执行董事,且持有其50%股权。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伊丽特为公司关联方。

  伊丽特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伊丽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4、深圳德宝曼好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宝曼好家”)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富桥四区3栋301

  经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居产品软硬件技术研发、物联网软硬件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宝曼好家资产总额60,430.4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1,112.34万元;2022年度德宝曼好家实现营业收入20,224.13万元、净利润-4,659.98万元。

  德宝曼好家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73.7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平及董事施服斌在德宝曼好家分别担任董事、董事长、董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德宝曼好家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德宝曼好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5、上海昶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昶氪”)

  法定代表人:林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曹联路319号12幢3层321-32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园艺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昶氪资产总额890.8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08.05万元;2022年度尚未有营业收入、净利润-1,255.34万元。

  上海昶氪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强均在上海昶氪担任董事;且公司监事朱炜在上海昶氪担任监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上海昶氪预期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上海昶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商品与服务等

  公司将采购永强节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差旅管理服务,满足公司差旅等相关业务需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购伊丽特公司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生产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德宝曼好家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上海昶氪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等

  永强节能及其子公司和上海昶氪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厂房,和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及服务,北京联拓通过金旅通等产品为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给伊丽特部分材料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生产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因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伊丽特商品,如发生预付部分款项,将收取利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商品等德宝曼好家及其子公司,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信贷额度概况

  根据对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分析,为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结算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23年度信贷额度安排如下:

  ■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年度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现提议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与银行合作及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等确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及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涉及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控其日常经营业务,无需其提供反担保。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是其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等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的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永强”)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以下称“美国永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

  鉴于本次拟被担保公司美国永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永强(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4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海港城海洋中心八楼826室

  注册资本:3,905万港元

  主营业务:家居用品、旅游休闲用品等销售。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永强总资产为88,073.5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9,126.35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36,835.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202.94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永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 YOTRIO CORPORATION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5日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注册资本:1,000美元

  主营业务:户外家具贸易。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美国永强总资产为81,685.5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136.62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7,001.9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597.91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美国永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强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其中为香港永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为美国永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

  3、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期。

  四、 董事会意见

  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

  本次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控其日常经营业务,无需其提供反担保。本次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是其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0。本次拟授权担保金额为3,500万美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业务情况概述

  四、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尽量规避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经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主要通过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账期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收款汇率风险。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均是以锁定收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 远期结售汇业务场所及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套期保值等,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根据预计接单的情况确定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

  六、 业务授权期限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 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不需要额外投入资金。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预计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操作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营销部门采用财务中心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2、 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 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根据本项授权作出决策时,应做好讨论记录,并定期报董事会备案。如遇到已接订单发生大额变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五、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 备查文件

  4、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5、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6、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特别提示

  1、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 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投资额度: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本额度不包括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业务、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保理业务,公司已将此三项业务以单独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期限: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管理: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三、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操作制度等。

  四、 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为防范风险,公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但战略性投资除外。

  4、单只证券投资品种亏损超过投资金额的20%时,证券投资小组要集体讨论是否止损;公司证券投资累计亏损总额超过已投入投资本金的20%,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时,证券投资领导小组须提请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并出具意见。

  5、审计监察部对证券投资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中心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五、 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自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收益,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继续实施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在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况

  6、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7、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8、 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 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根据此次授权使用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10、 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11、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2、 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根据本项授权行使投资的具体决策权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继续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3、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14、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15、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1.3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投资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招商证券对浙江永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7、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8、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9、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七、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8、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10、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本次会议审议事项除提案编码为3.00、8.00、9.00及10.00之外的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编码1.00事项时,关联股东施服斌、陈杨思嘉、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审议提案编码11.00事项时,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5月9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十、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十一、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十二、 备查文件

  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谢建强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1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一、 接待时间:2023年5月11日15:30-17:30

  二、 接待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人员: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谢建强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做好会务安排,拟参加接待日的投资者请于5月10日前通过电话0576-85956868进行登记。

  五、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相关《承诺书》,披露并报备当天交流情况。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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