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0日和2023年4月28日分别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现根据编制工作及程序预计完成时间,本着谨慎性原则和为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均变更为2023年4月26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的变更,及时查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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