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和订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对产线采取分步投资建设,同意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同意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同意公司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同意建设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项目投资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其中:一期子项目投资4,122.28万元,实施厂房及电力设备设施改造,新增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并配套环保设备设施;二期子项目投资12,096.91万元,新增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全自动挂干落地胶冷线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备设施,同步建设立体化仓储系统;同意终止“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96.59万元用于“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增资金额以及最终注册资本由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与增资有关的事宜。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2: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2及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同意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同意建设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其中:一期子项目投资4,122.28万元,实施厂房及电力设备设施改造,新增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并配套环保设备设施;二期子项目投资12,096.91万元,新增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全自动挂干落地胶冷线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备设施,同步建设立体化仓储系统;同意终止“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96.59万元用于“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公 告编号:2023-009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
至2023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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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4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jqhui@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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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马电力”)结合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和订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建设节奏。公司拟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
●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公司拟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3.1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18,837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发行预案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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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末,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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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结合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和订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建设节奏。公司拟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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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1、结合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和订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对产线采取分步投资建设,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的前提下(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45个月内完成、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48个月内完成),调整项目内部投资建设节奏,导致部分产线开工及建设进度有所延迟;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优化厂房布局、设备选型和生产工艺;
3、受外部市场环境和短期供应链不利影响,项目前期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方面有所滞后。
综上,公司拟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市场需求和订单变化,结合公司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变化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末,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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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基本建成江苏南通总部中心。江苏南通总部中心作为公司全国运营管理和营销网络的品牌形象窗口和综合平台,可以辐射全国市场,通过展示中心陈列公司最新研发的新产品样品,及时对客户进行新产品推广宣传;同时展示全球产品应用情况,加大公司品牌的宣传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和市场影响力,传播公司品牌形象及文化内涵,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除江苏南通总部中心以外,原定计划下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还将设立29个国内城市办事处、增设8个城市运维服务网点、增设3个城市产品展厅。该项目涉及多层次、多区域的运营管理和营销网络建设,投入是渐进性的。公司前期出于谨慎性考虑,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进度较慢,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资金支出审批,进一步优化费用支出。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后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有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实施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2、实施主体: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99号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橡胶密封制品3,400吨的生产能力。上述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拟用于一期子项目。
5、本项目投资构成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6,219.19万元,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整体项目(含一期、二期)的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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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其中:一期子项目投资4,122.28万元,实施厂房及电力设备设施改造,新增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并配套环保设备设施;二期子项目投资12,096.91万元,新增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全自动挂干落地胶冷线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备设施,同步建设立体化仓储系统。
公司本次拟终止“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整体投资构成(含一期、二期)如下:
(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0,869.81万元。本项目拟购置全自动混炼系统、硫化机、全自动挂干落地胶冷线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设施。
(2)建筑工程费用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用1,121.00万元。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升级建设,并进行适应性装修,建筑面积约为13,268.00平方米。
(3)IT系统建设
本项目计划投入240万元,用于车间网络信息化建设。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前期工作费用60万元。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614.54万元,估算依据为设备购置安装费用、建筑工程费用、IT系统建设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的5%。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313.84万元,估算依据为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流动资金需求金额的30%。
6、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
橡胶密封件已成为影响变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大重要因素。密封失效轻则浪费油料、提高生产成本、污染机体和环境,重则导致潮气和空气进入设备造成设备绝缘性能下降,酿成设备事故引起爆炸、失火,甚至危害人类安全。因此,有效提高密封可靠性,对保证充油、充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是国际知名的电力系统复合外绝缘产品研制企业与国内电力设备用橡胶密封件龙头企业,多年聚焦于行业现存及可持续发展问题,通过技术创新提供解决方案。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以及良好的品牌形象,迅速抢占市场,业务规模不断增长,但随着公司业务持续提升,部分工序出现产能瓶颈,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要。此外,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老旧,亟需更新换代以提升公司设备精度及工艺能力,满足输变电设备用密封制品制造需求。
本项目将购进先进生产设备,替换部分老旧设备,提升工艺装备先进性,提高产品品质,以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
(2)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智能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国家政府加强了对制造业的重视程度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采用绿色智能的手段和智能系统等新兴技术,构建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环境舒适的人性化工厂。在政策引导推动下,智能化生产在制造业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为了节约能源消耗、优化产品的制造交付,实现生产节拍的有序化和柔性制造,行业内的生产企业纷纷引入先进设备,增大成本优势,智能化改造已成为制造行业的发展趋势。
本项目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智能化生产加工设备,同时配备经验丰富的生产及管理人才,通过规模化、标准化、高质化的生产模式,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3)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近年来制造业的发展面临着来自发达国家制造业“回流”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低价资源等生产要素优势的竞争压力。随着我国人口红利衰减、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制造业还需要面对招工难带来的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制造型企业亟需寻求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及抵御风险能力的方法。本项目拟引进先进的混炼设备及配套的自动化设施进行混炼自动化产线的建设,同时对现有硫化工艺、换模进行优化,有助于企业技术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有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减少生产人员配置,降低人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7、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产业规划
近年来,我国政府根据战略发展布局,大力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相继出台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均反映了国家政策层面对绿色产业的积极推动。绝缘制品制造行业作为传统制造业的代表,国家亦陆续发布产业结构升级相关政策要求。其中《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目前电器制造企业仍存在自主创新水平不足,品牌影响力整体较弱,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并提出了电器工业要着力加强自主创新、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力度推进自主创新,着力突破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进一步提高自主化能力;着力提升电工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提升行业整体竞争优势的“十四五”发展目标。一系列利好政策及产业规划的发布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公司具备丰富的精细化运营经验
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是时代的要求,作为传统制造业的一员,公司通过多年智能化、数字化、精益生产方面的持续投入与努力,已经建立起现代化、规范化、体系化的运营系统和团队,能够实现对于各工序环节的精确管控并持续优化。同时公司作为标准化程度较高、响应速度较快的电气设备密封产品供应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已熟练应用柔性生产方式,可根据下游市场、客户需求的变化进行快速响应,调整产品线布局,已成为业界精细化运营的标杆企业之一。现有输变电设备用密封制品领域丰富的生产运营经验保障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公司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与人才团队
公司将以现有技术实力为依托,助力本项目的建设。神马电力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球领先的电力系统外绝缘研制企业,设有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是国际大电网委员会(Cigre)会员单位、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会员单位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CSEE)会员单位,先后参与或主导制定电网公司、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共计20多项。多年来,神马电力坚持自主创新,并掌握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荣获多项专利,具有超强的研发创新条件和能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积累,通过壮大研发团队、增加物力及财力投入、产研合作等多措并举,始终保持研发投入强度,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队伍,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36个月,其中一期子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二期子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项目整体建设完成期为2026年4月,包括前期准备、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2023年3月,本项目已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皋行审备[2023]223号)。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测算,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14.49%,投资回收期为8.71年(含建设期)。本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四)新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之前已对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的实施中,可能存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导致项目进程以及收益率不及预期的情况。在新项目变更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及监管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电力设备制造商以及电网公司,而电力设备制造商的最终产品也主要销售给电网公司。全球经济持续发展,以及电力作为清洁二次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重不断上升,全球电力需求与电力投资作为基础公用事业领域投资预计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由此带来的对于输变电设备的需求也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然而,如果全球电力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电网公司全面调整建设、改造、更新换代的投资规划,缩减投资规模,或者全面延缓项目实施进度,都将可能使包括神马电力在内的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内相关企业业绩发生较大波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能源政策、电力行业及相关行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和预测,深刻掌握产业政策发展动态,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信息;公司将紧跟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保持核心竞争优势,支持国家重点项目的研发与建设,同步注重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原有全球市场占有率基础上快速提升占有率,确保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2、市场风险
公司橡胶密封件产品覆盖了大部分电网公司和设备厂家,同时公司也参与制订了部分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凭借规模效应和技术优势与行业内同类产品相比具有较强竞争力。但是,当行业内其他企业通过经营改善等手段有效提升产品性价比,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将借助本次改扩建项目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和技术优势,降低生产与运营成本,保证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应对竞争风险。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生胶、炭黑等,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存在一定影响。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其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但如果未来国内生胶价格出现较大异常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将与客户建立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联动机制,转移成本压力;通过对原材料未来价格波动的研判以确定相应的采购策略;公司提升工艺水平使原材料多渠道应用实现原材料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无异议。公司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公司根据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是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市场的需求变化,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上市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做出的决策,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事项无异议。
上市公司本次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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