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49,575,032.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净利润2,228,822,439.31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4,957,503.29元,扣除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975,075.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40,464,893.9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698,074,524.36元,其中股本溢价为2,658,067,145.75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14,693,49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73,467,46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124,408,04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9,101,540股。本次拟转增金额未超过2022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974.44万元。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14,693,49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4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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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持有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久立特材董事长李郑周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方。
由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与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棒线材出售、原材料采购、委托加工等业务,公司与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属于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与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6,295.30万元。2023年,公司与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45,140.0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高兴江先生、邱建荣先生、李郑周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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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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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向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物资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额度,但超过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审议标准。公司未能预计与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且该关联方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审议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久立特材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8062811X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郑周
注册资本:97,717.07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不锈钢焊接管、不锈钢无缝管、金属管材、双金属复合管、水暖器材制造、销售,金属结构、有色金属合金、不锈钢管件、金属制品的制造(限分公司)、销售,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纸张销售,测试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管道防腐加工、安装、维护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双林镇镇西
2、久立特材的主要财务数据
久立特材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已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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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久立特材持有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久立特材董事长李郑周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成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久立特材是国内最大的工业用不锈钢及特殊合金管材制造企业,亦是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稳定的优质客户。根据久立特材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久立特材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5、经查询,久立特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6203699X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兴强
注册资本:13,21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和不锈钢管材、板材、棒材)、煤炭(无储存)、焦炭(无储存)、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粮食收购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毛家桥村
2、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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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久立特材的关联方,久立特材持有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久立特材董事长李郑周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5、经查询,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72661650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亮亮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新型建筑用墙体材料制造,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起重设备和机电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倪家滩村姚圩慕99号
2、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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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为久立特材的关联方,久立特材持有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久立特材董事长李郑周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5、经查询,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5590223X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郑英
注册资本:37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不锈钢盘圆、不锈钢钢丝、不锈钢焊丝、异型不锈钢丝、棒材、钢丝绳、钢钉的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广源路666号
2、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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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郑周先生为公司董事,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为李郑周先生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浙江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5、经查询,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已于2023年1月就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署了《购销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等框架性文件,就该等交易之定价原则、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待双方内部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久立特材是国内最大的工业用不锈钢及特殊合金管材制造企业,亦是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稳定的优质客户。双方开展交易,能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奠定各自在同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对公司具有积极意义。
2、久立实业主要从事矿产资源(镍、铬、钼等)及不锈钢生产配套产品的贸易业务,自2003年开始就已成为公司优质供应商。久立实业拥有较为明显的渠道优势与资金实力,且与公司同处湖州地区,与其开展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购销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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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9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9.0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01家,审计收费总额6.2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4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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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2023年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认真、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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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持续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外贸业务的正常进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也会产生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外贸业务为基础,通过锁定换汇成本来套期保值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远期结售汇概述及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为公司外贸业务所使用的美元和欧元。
三、远期结售汇的额度及具体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将根据外贸业务需求及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减少汇率波动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公司回款预测可能不够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从而降低该类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外贸业务为基础,通过锁定换汇成本来套期保值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7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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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限。
5、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选投资产品发行方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二、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永兴材料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8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之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3:00-5:00举行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兴江先生,独立董事赵敏女士,董事会秘书徐凤女士,财务负责人张骅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如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兹定于2023年4月12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3年4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高兴江先生、邱建荣先生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余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的委托,《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号)。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5-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议案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4月10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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