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一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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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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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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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特别表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2为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已经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并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文进、管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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