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6日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于恩沅、张正东、王峥强、姜洪波、王永刚、李文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于恩沅、张正东、王峥强、姜洪波、王永刚、李文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6日由通知送达给监事本人。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孙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夏凤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至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2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 登记时间:2023年3月8日8:00至17:00止。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2024121 公司传真:0429-2101801
邮政编码:125003 联系人:刘采奕
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1”,投票简称为“锌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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