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陈进先生、郑凌云女士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现郑凌云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蔡莹珊女士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陈进先生和蔡莹珊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郑凌云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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