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年01月06日 05:5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智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号)。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武光黄鹤GSBZ202210142),为天玑智谷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光大银行向天玑智谷下发贷款1,000万元,公司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贷款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受信人: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天玑智谷与光大银行 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曰起三年。

  四、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10,556.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40%,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武光黄鹤GSBZ202210141);

  2、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武光黄鹤GSBZ202210142);

  3、 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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