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刘萍:争取1-2年完成专项整治 建立监管制度

互金协会刘萍:争取1-2年完成专项整治 建立监管制度
2018年12月20日 15:35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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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原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萍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原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萍

  新浪财经讯 由新浪财经、央广经济之声联合主办的“2018新浪金麒麟论坛”于12月20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中国经济2019·决策与路径。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原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萍出席并演讲。

  刘萍表示,互联网金融受众性强、风险因素复杂交叉,建立监管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依然任重道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争取再用1-2年时间完成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以下为演讲摘编:

  刘萍:尊敬的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新浪金麒麟论坛,我受李东荣会长的委托,代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

  到年底了,大家都在回顾和展望,我们回顾过去是为了展望更好的未来。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始终伴随着金融业开放的程度不断地加深,实现了整个金融行业的进步和繁荣。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全球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业已经先后经历了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阶段,正向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的更高阶段迈进。

  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在我国蓬勃兴起、迅速发展。毋庸置疑,互联网金融在促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它在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金融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风险防范,协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人民银行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会员机构,围绕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职能定位,积极配合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认真组织从业机构,按照要求主动开展整治,规范发展业务。

  经过两年多来的共同努力,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整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有效管控,存量中的风险业务有序化解,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得到遏制,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去伪存真的进程加速,行业规范发展态势逐步形成。监管、自律、市场协调配合的行业治理机制不断地完善,行业发展环境明显净化。

  同时,互联网金融受众性强、风险因素复杂交叉,建立监管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依然任重道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争取再用1-2年时间完成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所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着眼于长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共同研究推进建立有利于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关于长效机制,我谈几点看法: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继续完善行业基础设施体系。一方面,要搭建国家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实现登记披露、统计监测、举报信息共享、资金存管等基础设施作用,充分掌握行业底数和风险程度,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功能,为中央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监管信息服务。

  另一方面,信用基础建设不完善,行业信息体系不健全,诚信生态环境不成熟是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明显短板。我刚刚从P2P爆雷的四个地区调研归来,这四个P2P爆雷区域暴露出来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有一个共同点:爆雷最后直击的就是信用体系的不健全、社会违约成本低。因为违约以后成本很低,使得很多人敢冒这个大雷来以自己的行动破坏我们的诚信体系。

  为了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要求,解决行业痛点,帮助从业机构防范和化解多头借贷风险,提升风险防控和合规运营能力,协会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督促会员机构在现有法律和规则框架下使用数据,履行法定义务,保护客户隐私信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随着共享服务的广泛应用,金融机构普遍反映了共享数据的质量可靠,我们也给平台一个要求,就是我们能不能通过接入的平台数据提前发现隐患。P2P爆雷之前就发现有一个规律性的东西——平均在5个平台借钱的人一定是将来大部分出问题的人,至少说明他的资金链是紧张的。同时,现在这个平台运行了一年多,被很多会员单位用于贷前审查和贷后风控的抓手,有些平台告诉我们,这个平台已经为他们节省了几千万。

  我们通过平台的数据分析识别欺诈,多头借贷、过度负债,逾期违约等高风险行为,有效降低风险,解决坏账隐患,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作为行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基础。

  第二,在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以及行业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组建了信用建设专业委员会,我是这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我们聘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传统金融机构、新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信息服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学术研究单位,具有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权威性,通过发挥信用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作用来贯彻落实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群策群力,以身作则,认真履职。

  第三、针对互联网金融信用建设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我们这个委员会是以问题为导向,以研究立会,那么我们发现在信用建设当中,我们触到了一些空白、一些痛点。比如什么是保护个人隐私?个人隐私的边界在哪里?还有什么是欺诈?什么是首次贷客户的风控问题,同时互联网金融的灰名单在哪里、黑名单在哪里,在法律上这都是模糊的。我们在这些问题上进行了深入的论证,试图给它一个清晰的定位。

  同时我们在数据规范报送上,不仅结合了国内的一些实际,同时我们直接结合国际最佳实践梳理了报送的数据模板和数据辞典,因为在和国际专家接触当中,我就发现一个问题,我们很多的解释模糊不清,比如说P2P,P2P的原本定义是什么?它是一个信息中介而不是一个信用中介,这一次出问题的都是加进了信用进行背书,那么出问题了。所以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打回原点上去看的时候就发现在我们实际操作当中已经远离了一个原点,而且在错误的上面构建的一些逻辑、一些理论成为一个最大的扭曲。

  所以我们这次在做这个基础信用建设的时候,我就从最初“什么是信用”做定义,什么是违约做定义,我们从这儿慢慢梳理,最后梳理下来以后大吃一惊,我们最后的结果与我们最初的原点相去甚远,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们在做一非常基础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的行稳致远至关重要。

  各位嘉宾、各位同事,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新的形势下金融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经受新的挑战,我们应该始终遵守金融业活动的本质属性,正确发挥金融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互联网协会、金融协会作为全国行业的自律组织,希望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广大会员机构和从业机构的配合下,认真履行自律职责,维护行业于发展秩序,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行稳致远作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大家。

  新浪声明:所有会议实录均为现场速记整理,未经演讲者审阅,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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