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十四条”措施:全力"稳企业"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十四条”措施:全力"稳企业"
2020年02月11日 01:23 中国新闻网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十四条”措施:全力“稳企业”

  中新网杭州2月11日电(记者 胡亦心)2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举措的通知》(下称《意见》),推出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强化企业复工复产计量帮扶、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和权益等十四条服务举措,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根据《意见》提出的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服务措施,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涉及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如企业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同时,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建立同业互帮机制,帮助生产企业解决原铺料采购、成品出厂等问题。

  对于因疫情需要实施转产口罩的企业,浙江将实行定向帮扶机制,通过建立“三定二免、靠前服务”机制,滚动确定定点帮扶企业,组织检验检测机构骨干力量开展一对一定人服务,明确覆盖“原料质量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验收”全过程的服务定责清单。此外,浙江将建立企业免送检通道,实现业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对企业转产后的产品全部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最快速度提供检验报告。

  为保障疫情期间,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意见》提出,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拓宽网络配送;在妥善采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尽快恢复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无接触餐柜。

  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帮助企业与大型平台、上游大中企业进行沟通协调,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和权益。

  此外,《意见》还从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延长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和电梯维保周期、做好标准化工作支撑服务、优化便捷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优化疫情期间商标业务办理、推行专利申请优先即办及质押融资上门服务、减免农贸市场摊位费等方面做出规定,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完)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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