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法学院对28名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退学处理

川大法学院对28名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退学处理
2020年11月10日 18:57 澎湃新闻

  原标题:川大法学院对28名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退学处理

  对于研究生超期学习问题,越来越多的高校采取了果断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四川大学法学院官网11月10日公布了一份《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学校授权由分管副校长主持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8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四川大学法学院在公告中表示: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根据上述公告所附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显示,此番将被退学的研究生共有28人,名单公布了这些研究生的学号和姓名。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10月23日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通知表示,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规定,现就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通知如下:

  一、《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二、对未能在最长学习年限完成学业(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将按照《规定》第七章第二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之规定进行学籍清退处理。

  三、今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籍清退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四、延期研究生应办理延期手续。程序为: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服务大厅→学籍异动→延期毕业→提交打印→签字盖章交学院。

  五、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本人,并留存相关记录。2020年12月30日前应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名单(已更新)将发到学院。

  六、参军入伍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与四川大学类似,今年7月,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也在官网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除了严格执行最长学习年限的规定,还有的学校采取了学籍预警机制。例如,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9月30日就公布了《关于对2021年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第一次学籍预警的通知》。随通知一并发布的预警名单包括194人,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共49人,专硕(在职)144人,专业学位博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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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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