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VIP圈子”案后续:福建天信因“说谎”被撤销资格

中金在线“VIP圈子”案后续:福建天信因“说谎”被撤销资格
2023年05月22日 01:49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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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杜卿卿

  [ “我会认定福建天信违法情节严重,是因为福建天信作为持牌机构,先后两次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说明。”证监会称,福建天信是否参与相关刑事案件,不影响本案认定。 ]

  证监会近日对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天信”)作出处罚,宣布撤销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福建天信因旗下“中金在线”网站而广为市场所知。运营该网站的福建中金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金信息公司”),是福建天信全资子公司。

  2018年初,因中金信息公司利用“中金在线”网站开展“VIP圈子”业务,涉嫌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证监局曾要求福建天信进行说明。

  不过有意思的是,福建天信在两次说明中详细介绍了自己参与“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的细节,但是当监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部门之后,司法机关终审判决认定,福建天信没有实质参与上述圈子运营。因此监管认定,“福建天信先后两次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含有虚假陈述的情况说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在“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非法经营业务当中,福建天信两次自曝“参与”,却被查实“清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处罚决定书披露听证过程中,福建天信对此给出了解释——“自曝说明”出自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沈某策”之手。公开信息显示,沈某策即沈文策,此前已被警方刑事立案。

  “我会认定福建天信违法情节严重,是因为福建天信作为持牌机构,先后两次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说明。”证监会称,福建天信是否参与相关刑事案件,不影响本案认定。

  两次情况说明被认定“虚假陈述”

  针对“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业务,福建天信曾多次向证监局报送情况说明,但每次情况都不相同。

  2018年3月6日,福建天信曾在说明中明确表示,其对中金信息公司在“中金在线”网站内使用“天信投资”名称、使用公司投顾名字、网站与用户协议书中出现“天信投资”名称等情况并不知情。福建天信及其投顾人员均“未参与中金在线相关业务”,“未参与子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但是,2018年4月9日,福建天信又向福建证监局提供了《关于“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业务的说明》(下称《4月9日情况说明》),其中载明:“……‘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是我司与中金在线共同建设的收费社区。中金在线负责网络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推广,我司负责VIP圈子的内容维护和管理……我司和中金在线同时与圈主签署协议,约定由圈主负责圈子的维护和推广。在收到费用以后,我司和中金在线作为一方、圈主作为一方,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2018年4月12日,福建天信再次向福建证监局提供《关于天信在中金在线开设VIP圈子的情况说明》(下称《4月12日情况说明》),其中载明:(1)福建天信“在开设VIP圈子之初,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中金在线签署《战略协议书》;在每一个独立圈子开设之初,与圈主签署《VIP圈子协议书》《天信VIP圈子管理及帖子发布规则》等文件,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和内容管理的规定”。(2)根据合同,约定“由中金在线收款,中金在线平台提供资源给福建天信投放广告以及价格优惠的房租。双方都正常地履行合同。由于工作中的缺失,公司在监督管理圈主内容的职责没有做到位”。(3)福建天信“委派分析师陈某斌直接参与VIP圈子项目的日常管理”。

  同时,为证明其参与了中金信息公司“天信VIP圈子”业务,福建天信陆续向福建证监局提供了其与中金信息公司签订的落款日期为2016年2月1日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及福建天信与涉“天信VIP圈子”业务有关圈主签署的110份《VIP圈子协议书》《天信投资VIP圈子管理及帖子发布规则(补充通知)》《申明函》等材料。

  其间,监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司法部门。不过,根据司法机关终审判决及福建证监局行政调查,福建天信未实质参与中金信息公司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天信VIP圈子”的运营。

  因此,监管部门认定“福建天信先后两次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含有虚假陈述的情况说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福建天信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有关人员询问笔录、检察机关相关函件、相关司法判决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据接近案情人士透露,沈文策当时主动证明公司参与或意为自己脱责。

  辩称时任董事长“违规用印”

  情况说明前后不一,且多次提交“自曝”说明,福建天信面对监管部门的调查,前后行为多有不合逻辑之处。

  今年3月,证监会应福建天信要求举行了听证会,福建天信及其代理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在过程中,福建天信提出,《4月9日情况说明》和《4月12日情况说明》,即两份自曝参与VIP圈子运营的说明,是福建天信时任法定代表人沈某策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擅自出具的。

  “该两份报告用印情况未体现在福建天信用印登记表上,说明用印未经公司审批。该两份报告既不是福建天信提交,也不是福建天信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将福建天信的公司行为和沈某策的个人行为区分,相应行政违法后果由中金信息公司、沈某策承担。”福建天信方面称。

  同时公司方面还申辩称,上述行为未造成明显损害结果,社会危害小,另外福建天信也没有参与中金信息公司、沈某策等刑事案件。

  2020年11月,福州公安发布警情通报,“168金服”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依法立案侦查。据公开信息,中金在线创始人兼董事长沈文策同时也是“168金服”的董事长。

  另外,近几年还可以看到多起“天信VIP圈子”圈主被刑事处罚的案件。比如2021年1月上海静安区法院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何某于2014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在未取得证券投资资格且未经国家证券管理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雨农公司名义先后与福建天信、中金信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担任“天信VIP圈子”圈主,通过“雨农谈股群”圈子非法提供证券投资分析、建议、预测等咨询服务。

  对于两份“虚假报告”如何产生,处罚决定书未作过多披露。不过,证监会认为,两份说明均加盖了福建天信公章,并且《4月12日情况说明》有时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沈某策签名,已经足以认定福建天信报送虚假报告。

  至于福建天信提出的该行为是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和掌握印章便利擅自作出,相应法律后果应由大股东承担等观点,证监会认为,“取得的证据已足以认定福建天信报送虚假报告并违反《暂行办法》等规定,而且在相关报告已经加盖福建天信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进一步查证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滥用福建天信的公司法人地位,与本案的处罚事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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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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