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平1.5万棵景观树遭砍伐破坏,村民称土地流转费迟迟未到账只能复耕

河北安平1.5万棵景观树遭砍伐破坏,村民称土地流转费迟迟未到账只能复耕
2022年11月26日 15:59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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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为提升整体绿化水平,打造G338国道两侧高标准绿化,通过公告招商,引入河北丽森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G338国道两洼乡段西里屯至小辛庄村段共植树3万余棵树,投入1000多万元。然而,2022年10月起,公司发现超1.5万棵绿化苗木遭到破坏、砍伐。

  两洼乡村民接受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土地流转费用迟迟没有到账,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只能再在自己的土地上复耕种庄稼。

  11月26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安平县林业局,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土地流转费是县财政局发放,据他了解到2021年的土地流转费已经陆续发放到位。对于河北丽森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这种情况,他表示,农民情况比较复杂,还是需要公安部门处理。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又联系两洼乡派出所,该所负责人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了采访。

  国道1.5万棵景观树遭破坏砍伐

  2020年2月,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为提升整体绿化水平,打造G338国道两侧高标准绿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了招商。当年3月,河北丽森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森生态公司)被选中,并签订《G338国道沿线种植管护绿化合同》。

  丽森生态公司负责人孙先生介绍,按照合同要求,他们公司负责G338国道两洼乡段西里屯至小辛庄村段,在道路两侧公路界外各100米进行高标准绿化。公司在2020年3月初开始种植,因为工期紧张,他们高薪招聘了许多工程队,在3个月内完成种植绿化业务,其中在安平县两洼乡西里屯、东里屯两个村一共种植了两万余棵景观树,树种有吊蝴蝶、法国梧桐、白蜡、无絮杨树等。

  期间,安平县各部门领导多次组织考察,并经过了县林业局的验收。

  “从今年5月起,就发现有少量的树木遭到了破坏,而到了10月,多名村民不仅多次阻挠正常养护工作,还大肆破坏、放羊啃食、大量砍伐偷盗种植的景观树,并在原地上种植农作物。”孙先生称,随后他向两洼乡政府反映此事,乡政府负责人建议联系公安,但他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回应称“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问题还是在乡里”。孙先生表示,此后破坏砍伐苗木的情况并未停止。

  孙先生粗略估计,截至11月下旬,他们种植的苗木中有1.5万余棵景观树遭到了破坏和砍伐,直接损失500多万元,这些树木粗的直径有16厘米左右,细的也有8厘米。

  孙先生还称,浇水养护期间的电费原本按国家规定为0.6元/度,但是当地村民收取1.2元/度,并通过施压以帮助协调村民关系为由向公司收取管理费用,还多次以修井为由向公司索取费用等等。

  村民称土地流转费迟迟未到账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由安平县两洼乡人民政府(甲方)、河北丽森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安平县林业局(丙方)三方签订的《G338国道沿线种植管护绿化合同》显示,“G338国道两侧绿化,县财政拨付资金,由甲方进行土地流转,乙方按照高标准绿化要求,自行投资种植、管护。合同期间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的任何费用,林权和林下收益归乙方所有”。“合同期间,丙方和甲方应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将土地流转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应于每年3月10日之前把土地流转资金拨付到位。如因土地流转资金发放不到位而导致乙方林权受损时,丙方和甲方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市场价值给予乙方相关经济补偿。“

  合同还约定,安平县林业局,有义务会同两洼乡政府协调处理乙方与村民之间的纠纷,给绿化施工和林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所使用的机井、出水口等相关设施甲方要积极协调所在地块的村委会由乙方无偿使用,给土地流转区域内绿化用水提供全程保障。

  11月25日,两洼乡东里屯村一位村民在电话中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2019年,自己有将近1亩土地被纳入G338国道两侧绿化范围,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一亩地一年流转费用是1250元。按照协议,每年3月乡政府就应该打款本年度的流转费用,但是自去年开始,流转费用迟迟不到账,“没办法,流转费不到账,我们也要生活,只能把树砍掉,种回庄稼”。

  两洼乡东里屯村一位田姓村民也表示,之所以破坏树木,就是流转费用迟迟不到账,又没有收入来源,只能再种自己的庄稼。

  县林业局:土地流转费由县财政局发放

  上游新闻记者致电西里屯村一位王姓党支部书记,他告诉记者,他是去年刚刚上任的,他了解到的情况是,当地村民在2019年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期5年,每亩流转费用为1250元/年,发放流转费的时间有的是每年3月,有的是每年9月,前几年流转费按时发放,也没有人破坏树木,而近来有村民破坏绿化树木,是因为未按时收到土地流转费,再加上这两年粮食价格提高,村民想要回自己的土地了。“虽然是与村里签订的流转协议,但村里只是统计了哪位村民流转了土地,流转了多少亩,然后报到乡里,流转费的发放权并不是村里。”

  两洼乡党委书记张超则表示,公安部门正在处理相关案件,对于土地流转费用是否发放到位,他称,正在调查了解中。

  11月26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安平县林业局,该局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土地流转费是县财政局发放,据他了解到2021年的土地流转费已经陆续发放到位。对于丽森生态公司发生的这种情况,他表示,农民情况比较复杂,还是需要公安部门处理。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又致电两洼乡派出所,该所负责人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了采访。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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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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