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成功 金花投资或将“告别”金花股份

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成功 金花投资或将“告别”金花股份
2022年01月17日 01:10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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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成功 金花投资或将“告别”金花股份

  本报记者 殷高峰

  金花股份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所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上市公司股份几经波折之后,终于被竞拍成功。

  1月15日,阿里交易平台显示,金花投资持有的金花股份约6689.77万股股票竞拍成功。

  根据金花股份之前的公告,该部分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金花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63%,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而根据金花股份1月13日晚间公告,在1月12日,北京东城区法院认定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向金花投资进行破产审查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规之规定,决定将金花投资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原文,疑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如果破产受理时间在前,拍卖在后,那么拍卖的法院在收到破产受理通知后,需要中止此次排拍卖,并进行移送。但是如果受理通知没有送达,则拍卖程序没问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窦方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拍卖一波三折

  梳理金花股份的相关公告,此次股权拍卖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事情原由最早可以追溯到2018年。2018年2月11日,金花投资以持有的金花股份约6689.77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下称“西藏信托”)申请办理了6.13亿元信托贷款业务,贷款期限为三年。

  2021年1月,西藏信托6.13亿元借款到期后,金花投资未能按时全额归还,西藏信托申请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签发了《执行证书》,据此向西安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6月18日,西安中级法院发布公告称,将于2021年7月16日10时至7月17日10时止,公开拍卖金花投资持有金花股份约6689.77万股股票,占金花股份总股份的17.92%,这部分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但金花投资认为人民法院挂网拍卖的执行行为存在瑕疵,向西安中级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此后,西安中级法院以“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将此次拍卖中止。

  此后,西安中级法院再次发布公告称,将于2021年8月21日10时至8月22日10时止,再次拍卖上述股份。但该公告发布不久,西安中级法院以“两个案子需并案处理”为由,再次将拍卖公告撤回。

  2021年8月31日,金花股份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西安中级法院第三次公告称,将于2021年9月30日10时,公开拍卖金花投资持有金花股份股票。但就在拍卖开始前一个小时,西安中级法院紧急叫停拍卖,理由是“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直至2021年12月6日,西安中级法院发布公告称,将于2022年1月14日10时至1月15日10时止,再次拍卖上述股份,2022年1月15日,该股份被江西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信金熊俊彦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5.34亿元。

  告别金花股份或成定局

  “从目前的情况看,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是1月12号作出的裁定,那么考虑到实际送达的时间,包括疫情等因素影响,西安中院很有可能还没有收到。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此次拍卖程序是合法的。”窦方旭称。

  根据1月13日金花股份的公告,截至公告日,金花投资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14476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14%,已被全部质押且轮候冻结。

  这意味着,此次竞拍成功之后,金花投资持有的金花股份已经所剩无几,而且如果破产申请被执行,剩余的股权也将发生变更。

  “申请执行破产之后,原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股本和相关权益可能会发生改变,对公司现有的资产和负债也是要重新进行一次确认和分配。”财税专家、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仝铁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根据执行规定,股权拍卖后的所得,享有优先债权的先获得分配,如果分配之后还有余额,那么余额将作为破产资产。”窦方旭称。

  这意味着,作为金花股份目前的控股股东,金花投资不仅是失去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还可能“告别”金花股份。

  由此,金花股份的实控人疑云或许将揭晓答案。

  从2020年7月开始,随着邢博越通过司法竞拍成为金花股份的二股东之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占比早已超过金花投资,但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告中以及在交易所的问询回复中,多次声称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但在2021年8月17日金花股份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说法已经有所改变,公告称,在公司经营稳定、金花投资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一坚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主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破产程序或所持股份被拍卖,这就意味着公司有可能因出现股东变更而导致控股股东丧失股权甚至控制权。”仝铁汉称。

  如今,随着控股股东的大部分股权被拍卖成功以及破产审查申请的执行,金花投资或将很快失去金花股份的控股权,而在金花股份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此前公告,邢博越一方获得公司控制权将不再是违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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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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