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回应"被判监禁12个月":倍感无奈 事实胜于雄辩

张兰回应"被判监禁12个月":倍感无奈 事实胜于雄辩
2019年03月13日 11:58 新浪财经

  港媒: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监1年

  张兰律师回应“藐视法庭被判监禁”:存在诸多不实信息

  藐视法庭被判一年?张兰:在家好好的 没听说过这消息

  新浪财经讯 3月12日晚,有香港报道称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因本人缺席聆讯、藐视法庭,被法官下令拘捕,并判监禁12个月。

  今天上午,张兰在朋友圈转发律师声明并称“事实胜于雄辩”。张兰也在上述朋友圈后附言:今晨看到香港媒体的不实报道,感到莫名惊诧。几年来,经历各种不实报道,倍感无奈。已委托律师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针对CVC藐视法庭的不是指控,我去年已经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起上诉,相信香港法院定会秉公判案、公正裁决。感谢各位亲朋好友长期以来对我的支持和鼓励!(香港法下什么叫藐视法庭:就是5万以上的财产必须披露,如没披露就叫藐视法庭。)

  据香港01网站消息,张兰在2015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时,先后向原告(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维塔餐厅有限公司)及法院瞒报资产。

  对此,张兰的律师发表声明称,针对CVC的不实指控,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审裁决,驳回CVC 4项不实指控,仅保留其1项指控。  

  而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已经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作出最终裁决。  

  该声明中还强调,“目前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已经对张兰女士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兰女士保留针对不实报道,追究相关人员人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律师声明:

  律师声明

  今日,有媒体刊发了题为《大S 婆婆张兰藐视法庭被判监禁1 年法官下令拘捕》的文章,引发众多媒体转载和公众关注。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真实情况,张兰女士现授权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和庞文爱律师发表本律师声明。

  一、2017年3月15日,CVC 通过其控制的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TED 和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合称“CVC”)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提起诉讼,对张兰女士提出5项藐视法庭指控。针对CVC的不实指控,张兰女士聘请香港著名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出庭抗辩。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审裁决,驳回CVC 4项不实指控,仅保留其1项指控。

  二、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女士已经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作出最终裁决。张兰女士将会向上诉法庭提交新证据,以推翻CVC的该项不实指控,相信上诉法庭将依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三、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媒体及作者均应秉承对法律及事实的尊重与敬畏之心,为广大读者提供专业报道和真实资讯,并请社会各界人士对相关报道予以甄别。目前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已经对张兰女士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兰女士保留针对不实报道,追究相关人员人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张兰女士特此向一直给予其关注与支持的广大媒体和朋友致以真诚感谢!

  特此声明!

  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若剑合伙人/ 庞文爱律师

  二O 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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