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临近 把握最后出逃机会

2014年11月28日 17:16  作者:陈恩挚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陈恩挚

  不管“休克疗法”,还是“温水煮青蛙”,随着注册制的推行,未来应该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个趋势将不可逆转。未来股价为0.1元也不是不可能。因此,投资者应该远离靠壳资源支撑股价的那些小市值上市公司。要知道,健康的牛市,绝不应该是普涨。

注册制临近注册制临近

  日前,中国证监会[微博]副主席姜洋在金麒麟论坛上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将结合《证券法》修订,抓紧研究提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11月中下旬,还有两位证监会副主席也在不同场合给注册制改革“吹风”。而在此之前的9月19日,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也曾明确表示,预期年底前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由此看来,注册制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

  那么,什么是注册制?与我私下交流时,某知名券商投行人士说:“真正完全市场化的发行注册制应该是,除非涉嫌故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投行及上市公司会因此被稽查立案,要负法律责任),否则,证监部门只可以要求申请人完善和补充材料,但没有否决权。”

  不过,在据该投行人士了解,因为惯性及来自各方的压力等因素,注册制的实施不会采取“休克疗法”,即不会一步到法。而更可能的是分步推进。

  不管如何,注册制改革将深刻颠覆A股市场原有的生态,对我们的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鉴于此,A股的投资者务必要对注册制有所了解和认识,并提早做好布局。眼下几个涉及注册制的问题,应该是A股投资者最关心的话题。

  一、注册制:利空还是利好?

  这几天幸福来的有点突然。央行[微博]降息后,大盘连续加速上涨,在此背景下,“牛市论”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今天,我还和一位私募基金人士聊起这个话题。他感慨地说,周四去某证券营业部,发现平日里空荡荡的停车场竟然没车位了!还有就是,多个两三年不见的老股民,不约而同的出现在营业部。

  对于当前这波牛市,我并不算意外。记得去年11月30日,我曾在媒体上写了篇专栏文章《大牛市可以有》,后来还写了《楼市的钱会流向股市吗?》。不过,我觉得,现在在这个时候,我们反而要开始谨慎,千万不要被幸福冲昏头脑。

  其实,市场不好的时候,很多投资者和专业人士一直反对注册制,认为其会影响市场情绪,是重大利空。不过,在市场好的时候,现在很多人已经忘记,甚至将其看作利好。

  那么,注册制到底是利空,还是利好?其实,毋庸置疑,注册制是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重要制度安排。长远来看,是重大利好。不过,对于具体的个股,影响又各不相同。

  按照上述券商投行人士的说法,注册制应该是符合条件就有上市资格,证监会连否决权都没有。那么其最终的结果是:壳资源,即企业上市资格的价值归零,同时,股票趋向无限量供应,使资金稀缺,而不是股票稀缺。这对于A股原有的生态是颠覆性的。

  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价格大多包含有“壳资源”溢价。对此,安信证券2013年底做过一个专题研究。他们研究了 AH 股的相对溢价和公司市值的关系,并据此估计了 A 股上市公司由于稀缺性带来的壳价值约为 20 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的上市资格,价码大概20亿元。

  同时,安信证券分析发现,市值越小的公司,壳价值占比越大,对大盘蓝筹股其占比是可以忽略的。按此分析,如果实行注册制,“壳资源”溢价将逐步消失。其对个股的影响将与上市公司市值大小呈负相关,即个股市值越大,影响越小。

  所以,不管“休克疗法”,还是“温水煮青蛙”,随着注册制的推行,未来应该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个趋势将不可逆转。未来股价为0.1元也不是不可能。因此,投资者应该远离靠壳资源支撑股价的那些小市值上市公司。要知道,健康的牛市,绝不应该是普涨。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的今年5月,证监会曾发布消息称,计划发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以此控制发行节奏。但是,那只是“打针之前先给你吃个糖止痛”。

  其实,我每回写注册制的文章,就有股民评论说,这对老股民不公平。但是,趋势不可逆转,有缺陷的制度就应该改革。证监会的糖已经发过了,股市也涨了不少。接下来,良好市场气氛必然成为推进改革的契机。当然,这也是投资者换股或抛出没有业绩支持的个股的良机。

  对此,我想说的是,投资者要把握最后的出逃机会。千万不要被“糖”麻痹,不管是否已经套牢,不要寄希望于垃圾股会“轮”涨。如果抱有幻想,只能说,你怀疑决策者推进改革的决心。你很可能为此付出代价。

  二、垃圾公司、皮包公司也能上市吗?

  我们注意到,除了推行注册制,监管部门还将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一系列动作将使上市的门槛大大降低,审查环节也减少。对此,有网友评价说“若实行注册制,我现在马上注册个皮包公司,包装一下,上个市,捞它几个亿!”

  这有可能吗?有。不过,对于这样的欺诈行为,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实行发行注册制,并不是不审查,而是把重点转移到上市后的过程监管。按照2014年10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监管部门将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制度。

  按上述规定,对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公司,将很快被停暂上市,随后被实施终止上市。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当注册制实行,考虑到垃圾公司、皮包公司带来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仅规定“对重大违法实施强制退市制度”还不够,还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配套索赔制度和机制。

  对此,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集团诉讼制度”非常有借鉴意义。所谓集团诉讼制度,通俗的讲就是,若有一个股民告赢某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并获赔。其他有类似情形的受害者,不需要提出诉讼,也可以获得相同的赔偿。

  这样一来,靠欺诈上市的公司,不但会被退市,还会因此付出代价,被索赔的倾家荡产。这样的法律制度下,一定程度上,可以威慑和约束造假者。

  在我看来,“注册制”与“集团诉讼制度”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利率市场化”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关系,都是金融业市场化的重要保障。在此,我借此呼吁在实行注册制之前,务必要考虑先实施和落实集团诉讼制度。

  三、注册制,是否意味着圈钱成风?

  每次网上出现发行注册制的新闻,常常会随之有很多批评的声音。其中一个批评声就是“有人准备排队圈钱”。其实,这有一定误区。注册制的核心逻辑是权力市场化。理论上讲,实行注册制后,只要符合基本的条件,公司都可以拿到上市的资格。

  然而,有资格上市,并不一定就可以上市。除了上文提到的“造假”会被严惩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市场化意味着对资金的争夺。有资格还不够,还需要受到市场的认可和青睐。上市其实就是卖股权,若卖不出,谈何上市。

  打个比方,某房产公司卖房子。之前用的是“饥饿营销”,它每次只拿出三五十套。这样,每次都一抢而空。不过,试想,如果这个公司一下子把手头的房子全部拿出来出售。那结果就不一样了。不要说一抢而空,可能卖都卖不出。

  其结果是,市场的主动权将还给买房者,买房者有了充分选择权,因而可以会慢慢挑,仔细比较,还会讨价还价。注册制其实也一样。若实行注册制,由于待售的项目(股权)太多,资金稀缺而不是新股稀缺,为此,卖股权的企业只能下调价格,拼命吆喝讨好企业。如此一来,企业圈钱的难度其实是变加大。

  (本文作者介绍:青年经济学者、财经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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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陈恩挚注册制股市改革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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