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杨青丽
网络公司对金融业的冲击,或止于销售平台,其他金融牌照发放会有所放慢,而金融业的核心:投融资项目及时机甄别能力、高端客户及人脉仍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因新型销售平台出现而式微的要素。
此处主要议论余额宝[微博]等类似产品引发的问题。
首先裁判的态度:有关部门已经给予余额宝们金融业销售牌照,也予其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在纳入监管范围。
其次看行为是否越线,当余额宝被广泛地认作存款的等同产品,包赚不赔时,已经偏离了理财产品的本意。余额宝不是存款,负责投资的基金公司、负责销售的网络公司没有保本保息的法定责任。如果产品销售公司不明示风险,则最终被误导的投资者自然要向销售方索赔损失。有关部门日后可能会加强对风险提示的宣传和监管。
相关风险提示到位不到位,余额宝类产品既有可能继续壮大,也有可能有所收缩,这取决于其投资回报能力及水平。在监管者和销售公司明确提示风险的情况下,投资者承担投资亏损责任的情况会出现。
第三,还是要看客观规律,避免被一时恩怨刺激。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的大发展是行业趋势,其实是基金等新兴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之争,无法阻挡,除非该行业恶性竞争自断生路,只要持续维持适当收益率,即使有短期内利率下降、股市高涨的负面影响,仍会曲折前进,内地的货币基金仍处于高速发展的初期阶段。
不过,银行业内苦衷自知。余额宝们的快速扩张,加速了传统银行的转型步伐。银行也深知应加快发展非信贷业务、基金、保险等泛资产管理类金融业务,传统信贷业务也应面临转型。基金等新型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难道不是综合经营银行的左右手?银行又何必厚此薄彼。
但是,银行并非如“余额宝”们拥有创新机制和其他优势,种种制约,知易行难。但银行综合化转型的指针指向新型业务时,必然涉及深层次的调整。以不同的机制参与同一场市场竞赛,如何能让市场中的攻防双方球队心平气和、愿赌服输?余额宝们有极具人气的销售平台,而传统金融业如何更亲民确实需要深层次的改革。
无论如何,金融业竞争将加剧,剧烈程度与国家对金融市场竞争的导向关系密切。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在现有金融体系下,理论上不应该任由恶性竞争蔓延。如果金融体系有调整,金融行业即使出现一时的恶性竞争后的波动,少数赢家胜出,只要投资者、存款户的利益得到保障,社会能承受因此而导致的冲突和损失,也无碍大局。
短期来看,网络公司对金融业的冲击,或止于销售平台,其他金融牌照发放会有所放慢,而金融业的核心:投融资项目及时机甄别能力、高端客户及人脉仍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因新型销售平台出现而式微的要素。
(本文作者介绍: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从事投行及卖方研究二十载,幸阅A股/港股之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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