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梁海明
让民众有房子住、让民众承担得起屋租,无疑都是政府的责任。但让“居者一定有其屋”,甚至低价买楼高价卖楼进行投资、炒作,则不是政府的责任。如果政府连这部分责任都负担起来,就是过度使用行政力量干预市场,那么,血的教训就会出现。
3月13日召开的总理记者会以及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都没有再提出要调控全国楼市,这也是近几年来首度没有提到楼市调控。
总理在3月13日对记者关于房地产问题的回答,主旨是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没有提到调控房价问题。而政府工作报告,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表述是:“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这让不少人意外,本届政府为何不再提要调控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呢?笔者认为,政府此举至少包括以下两大考虑因素。
其一,要让房地产逐步迈向市场化,减少行政干预。过度使用行政力量干预房地产市场,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遗症。无论是在欧美还是亚洲国家,让民众有房子住、让民众承担得起屋租,无疑都是政府的责任。但让“居者一定有其屋”,甚至低价买楼高价卖楼进行投资、炒作,则不是政府的责任。如果政府连这部分责任都负担起来,就是过度使用行政力量干预市场,那么,血的教训就会出现。在笔者所身处的香港,特区政府曾推行的“八万五建屋计划”,不幸就是其中一个血的教训。
因此,本届政府不再提及要调控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而是强调“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意味着不会再继续推出新的行政措施加大调控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而是希望推动房地产进一步市场化,让“市场之手”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也是希望“船小好调头”,令政府的房地产政策更有针对性、灵活性和可塑性。
其二,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政府不再继续推出新招加大打压房地产的力度,是因为房地产未来20年仍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一方面,房地产业关联60多个其它产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另一方面,中国民众的消费结构正在从以衣食为主向以住行为主升级,不但要求吃好,更要求住好,社会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是一个符合规律的必然趋势。这个进程至少要持续20到30年,这意味对房地产业的需求至少还有20年。
而且,中国民众的利益诉求,已经从单纯的收入增长渐渐转变为收入增长和私人财富的累积并重。住房就是满足这样一个利益诉求,将是绝大部分民众储藏财富的主要方法。在大多数民意的诉求下,如房价没有突然大幅度高涨,预料政府不会轻易打压房地产市场,会千方百计“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对于房地产市场,政府在今年以及未来几年,应该会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政府将继续推行过去已经颁布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此举一方面是维护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需要。另一方面,中国的城镇住房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仍处于绝对短缺状态,这就需要维护公共利益的政府政策保证,把住房资源尽可能地优先配置在最需要的人群中,而不能让那些为卖而买的投机者利用住房市场的短缺牟利。因此,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
其次,政府将扩大推行房地产税的范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意味中央政府对于市场上豪宅、商品房的供应,民众的买楼、炒楼问题,未来会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资本增值税的一种,只要房价升,房产税就会跟着升,房产税虽然不可以让房价下调,但可以减少市场上持有多套住房的“炒房”者。
更重要的是,房产税是对购房者个人消费权利的尊重,赋予了购房者的个人选择权,购房者可完全依据自身财力的情况,去购置合适类型的房产,这也就是利用市场的力量来调控房地产业。
最后,本届政府未来会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棚户区建设,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正如上文已经说过的,作为一个政府,解决民生(住房)是其责任,协助投资(炒楼)则不是其责任。政府现在、未来关心的是保障房、廉租房的供应,以让底层民众有房住,减少社会怨气。
因此,我们可以用三个字来总结政府未来对房地产政策的思路,那就是“搞促保”,该搞的搞(继续搞房地产调控),该促的促(促推房地产健康发展、走向更市场化)、该保的保(多建保障房、廉租房),虽然名字听起来有些像“搞粗暴”,但实际上“温柔”得很,既不“粗”也不“暴”。
(本文作者介绍:香港财经评论员、盘古智库研究员,著有《你不知道的财经真相:美国退出QE之后的世界》、《中国经济新政策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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