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余额宝提风险准备金是外行话

2014年03月04日 11:26  作者:余丰慧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余丰慧

  银行业协会“外行”专家们建议余额宝资金视同企业一般性存款对待被批驳的体无完肤情况下,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竟然提出余额宝们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建议。根据证监会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基数是“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让余额宝计提准备金是外行话。

1让余额宝提风险准备金是外行话

  两会已经拉开帷幕,而两会上的监管互联网金融声音竟然成了热门话题。“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宝宝们”或将先提风险准备金的意向。

  一计不行又使一招。在银行业协会“外行”专家们建议余额宝[微博]资金视同企业一般性存款对待被批驳的体无完肤情况下,在两会上一些专家和监管机构竟然大声呼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竟然提出了余额宝们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建议。

  什么叫风险准备金呢?从银行业角度来说,风险准备金主要是指银行信贷、投资等资产业务,比如:对贷款按照风险资产权重计提风险准备金等。日常所说的风险资产准备金覆盖率、拨备率等都是指风险准备金应对信贷等资产风险程度的指标。

  从证券基金角度来说,中国证监会[微博]出台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从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请注意是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基数是“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

  而一行三会的一些外行专家和委员代表提议余额宝们提风险准备金到底是什么呢?“以余额宝为例,由于其资金绝大部分投向协议存款,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其本金部分是有保障的,但其收益部分,也就是来自银行协议存款的利息,则存在兑付风险。”“协议存款的利息只有到期后才能获得,一旦提前赎回,其利息银行只能按照活期利息支付,而由于这部分资金是由产品的发行人支付给投资人,因此有必要提取风险准备金,比例上可能会参考该产品某一时点的应付未付的利息支出。”

  显然是针对余额宝资金规模和利息额度的。一方面针对利息所谓的支付风险提取风险准备金至今没有看到监管部门出台过任何规定,另一方面完全是鸡蛋里挑骨头,也是杞人忧天、画蛇添足的。试想,余额宝资金是投资于货币基金市场的,其特点是收益率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对此,基金公司都备有应对赎回本金的充足头寸资金,以确保本金较大规模的赎回。何况是到期后才支付、具有充分时间准备的利息呢?

  笔者再次重申,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公布的2013年第四季度报告的基金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占比高达92.21%。因此,问余额宝的风险有多大,就等于问银行倒闭的概率有多大。银行才应该有确保余额宝客户大面积赎回造成基金公司密集大额度提取存款的备付准备。

  一种强烈要求监管的声音竟然说“支付宝[微博]拿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仅具有支付转账功能,而现在它拿着广大客户的沉淀资金去投资货币基金,因而可以认定其是非法的。”真是匪夷所思、胡说八道。这位监管者根本就不懂余额宝的性质。

  余额宝仅仅是一个平台而已,通过余额宝投资货币基金的不是支付宝或者余额宝。投与不投、什么时间投、投资多少、什么时间赎回等所有决定权都在客户自己,连操作都是客户自己,完全是阳光的、公开的和透明的。并不像传统银行依照特许金融牌照,吸收广大民众的存款,然后银行自己将广大民众的存款拿去发放贷款和投资牟利。银行自己赚取暴利,给居民储蓄存款者支付年化利率仅为0.3%的利息,低于通胀率2个百分点以上。

  这再次说明,互联网新金融的迅猛出现已经把传统金融机构经营模式、传统监管者的监管思维、传统金融专家的金融理论储备以及传统金融理论体系抛的很远很远了;与互联网新金融相比较,传统金融机构经营模式、传统监管者的监管思维、传统金融专家的金融理论储备以及传统金融理论体系已经远远落伍了。

  互联网新金融确实应该成为两会热议的焦点,但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成为两会金融代表委员关注的主题。如果两会上对互联网新金融保护其发展,鼓励其创新和探索的声音,被呼吁对其监管的声音淹没,那只能说明两会上金融界代表委员代表的不是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和金融创新的主流。

  如果这些舆论和声音一旦导致规模达5000亿元、客户数达8100万户的余额宝客户恐慌性提取余额宝资金,发生挤兑风险谁负责呢?

  不可否认,余额宝作为一个金融产品发展如此迅速,规模短时间内扩张如此庞大,说明其创新顺应了市场需求,同时现有金融规则制度无法给其准确定位,这就是创新的魅力和结果。但必须看到其长期游离于监管框架之外不能说一点风险也没有,不能说其不会形成自然垄断,特别是对传统银行的冲击很大。

  如何办呢?出路有两条:一是尽快给阿里巴巴[微博]颁发互联网银行牌照,彻底将其收编到监管笼子里,二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攻克存款利率上限管制的最后一座堡垒后,银行议价定价能力将会大大增加,余额宝们的威胁也就越来越小了。

  一位网友说:“一个连余额宝等互联网新金融都无法容忍的社会,谈什么创新驱动战略,不是个天大的笑话吗?”

  就在笔者将要落文之际传来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微博]行长周小川对余额宝的最新表态:对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过去没有严密的监管政策,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一些。央行[微博]行长周小川和副行长刘士余对余额宝等互联网新金融的一贯态度是包容性、保护性的,值得充分肯定和赞扬!

  (本文作者介绍: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大网评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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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风险准备金余额宝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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