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张旭东)记者刚刚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券市场上新的退市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新的退市办法中,取消了PT制度,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股票即停止交易,证券交易所不提供转让服务。此外,现今实行的宽限期申请的有关程序也被取消。
中国证监会宣称,证监会近日在总结退市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和各方面的反映,对《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新的退市办法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批准权限、批准程序、股票交易等方面进行了重要修改。
与老办法相比,新的退市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修改:
首先,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法做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从国际惯例来看,公司上市是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之间达成的市场性的协议安排。公司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公司股票即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反之,如果上市公司不再符合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有权依法终止与公司之间的上市协议,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新办法的这个规定是向国际惯例靠拢,体现了退市办法的市场化原则。
其次,取消了宽限期申请的有关程序。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即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公司仍未扭亏,交易所将直接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反之,如果公司实现盈利,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恢复上市。这就增强了客观性,减少了主观因素,简化了程序。
最后,取消“PT”(特别转让)制度。公司暂停上市后,股票即停止交易,证券交易所不提供转让服务。PT制度的目的是便利股东转让股份。实行以来,在释放市场风险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恶炒PT股票的现象也加大了市场风险。新办法取消了PT制度。终止上市的公司,可以委托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券商为其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以保障股东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证监会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全文)
资料:什么是股票“PT”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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