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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资 检察院为十三民工讨说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7:11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刘德华 夏志琼 本网记者盛利)被拖欠工资达18000元,企业又对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置之不理,当金堂县13位农民工走投无路时,该县检察机关站在了他们的身后。8月1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金堂检察院首次通过支持起诉已经为这13位民工顺利讨回工资。

  今年6月,金堂县检察院民政部门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时,从县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该县栖贤乡覃伟等13位农民工,去年在该县一个合伙企业打工期间,被老板无故拖欠工资18000余元。13位农民工经过多次追讨,不仅未要回一分钱,就连县劳动监察大队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通知,企业老板仍然置之不理,所拖欠工资至今分文未付。

  检察干警了解此情况后,认为公司老板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规,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给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造成不利影响。于是,决定通过支持起诉来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他们主动找到覃伟等13位农民工,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规定,积极支持他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从如何制作起诉书、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申请诉讼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

  2005年6月28日,覃伟等13位农民工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的支持起诉意见书。被告金堂县东铸机械有限公司在收到县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和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知道了检察机关的明确态度和诉讼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一改过去那种冷硬蛮横态度,立即主动与覃伟等13位民工协商,并及时将其拖欠的工资18790元如数交到了民工手里。

  拿到了讨回的工资,覃伟等人欣慰地说,“我们要了那么长时间都没要到一分钱,要不是检察机关支持我们起诉,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讨回这点血汗钱。检察院确实为我们做了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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