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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隐性消费侵害两大新动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10:11 法制日报
隐性消费侵害是对消费者非法律明文规定权益的损害,隐蔽性、伪装性强,消费者不容易觉察和识别。随着我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力度的逐年加强,消费者权益也正在从“显性”侵害走向“隐性”侵害。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侵蚀。 隐性消费侵权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垄断行为 垄断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使得消费者的选择权缩小、价格话语权丧失,无形中权益受损。 ★“国际惯例” 面对消费者的理性诉求,企业无法满足或是提高价格、收取费用时,常用此“忽悠”百姓。 ★“逢听必涨” 消费者代表不多、消费者真实声音弱小,致使消费者权益在听证的合法外衣下被隐性侵蚀。 ★促销陷阱 商家的促销手段层出不穷,令消费者欣然趋之若鹜,但结果可能是步入了“陷阱”。 ★“套牢”消费 通过建立一种结构性或者技术性壁垒,使消费者产生退出成本,迫使交易进行下去。 部分新型隐性消费侵权的具体体现 购买某公司的一台 打印机,所有耗材如墨盒、硒鼓等必须使用该公司的,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家装投资中,15%左右是消费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或施工单位操作过程中交代不清产生的不必要费用。 旅游行程中超过一半时间耗在路途上,但合同中却找不到旅行社的任何毛病,让游客有苦说不出。 有的水站只能一次购买10张水票,用不完还不给退。 许多商家在面临成本和销售的双重压力时,大多选择了“隐性涨价”———价钱不变,减轻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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