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宣布假药案调查结果 仍有诸多疑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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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2:1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刑少文马晓华陈小莹发自广州北京上海 昨日下午,齐齐哈尔市召开了关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案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对这起假药案的调查结果:造成该事件的原因系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在购买药用辅料丙二醇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时,购入了假冒的丙二醇。目前,贩卖假丙二醇的嫌疑人王桂平已被江苏省公安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月22~30日,在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住院的重症肝炎病人中先后出现13例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经该院组织专家会诊,怀疑可能是患者新近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的。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目前已有4人死亡。 5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下发紧急通知,全国停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 目前江苏除了正常的查封、扣押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所有药品外,还对来自江苏泰兴的原料进行了封存。并对所有在药品生产、配制中使用了该原料的药品就地暂控,医疗机构也要暂停使用含有该原料的药品。 据悉,亮菌甲素注射液是一种治疗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以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等疾病的常用化学药,国内生产厂家众多,规格又分片剂、注射剂和冻干粉针剂,服用方式为口服、肌注和静脉滴注。 中山三院肝胆外科一位医生昨日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全国可查的不良反应病例,亮菌甲素注射液偶有不良反应,但如果用法用量合适,这种情况很少出现。 昨天,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这一药品没有直接销售入沪,但不排除通过某些外省医药企业的驻沪机构进入上海市场的可能。 亮菌甲素作为一种药,它的安全性已经通过了临床的试验,但是为什么齐齐哈尔会出现假药事件?是生产监督的不到位还是相关企业另有隐情?本报将继续跟踪调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