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浙江省湖州市立足实际,统筹做好挖潜、盘活、集约、整合文章,建立了对应“决策流——业务流——资金流”的“大事——政策——财力”三张清单,构建起了以绩效为核心,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真正实现财政政策向关键领域倾斜、财政资金向重要方向汇集。
一、从严从紧定大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成立跨部门的市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湖州市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组织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预算单位自审+主管部门联审+财政部门会审”的从紧审核制度,据实编制规划期内需要财政引导、支撑、保证的大事清单,提高编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创新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将市级部门预申报的335项“大事”筛选整合为93项入库事项,并细化分类为34项“财政政策兑现和补助”和59项“重大政府投资”,在整合优化政策资金的同时,切实保障具体项目需求,使财政投入更精准、更高效。三是由市委财经委员会下发正式文件,明确重申规划期内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体系及“三张清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轻易调整,尤其是一般不再出台增支政策、新建项目;对确有需要新增或退出的,事前做好财政风险、绩效评估,经部门建议、财政审核、专家论证和党委政府集体决策后,统筹动态调整。如市建设局在大事清单确定后,提出近57亿元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最后通过取消未完成程序项目、压减可分年度安排项目、储备可实行PPP模式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等方式,累计压减资金26.56亿元。
二、分级分类排项目
一是在确定项目范围时,坚持以承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满足湖州现实需要相结合的指导原则,突出支持“三大攻坚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全省大湾区建设、湖州市“一四六十”工作体系等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在梳理、整合、优化现有财政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把资金量大、时间跨度长的政府投资项目纳进来,形成了“政策+项目”的大政策清单格局,在丰富完善清单内容的同时,也赋予了其更高的可操作性。二是明确各个支持方向,将原有跨部门跨领域的预算项目按照相同的支持方向,在项目建设和政策补助兑现两个维度上实现集中统筹。同时,对规划内年度大事项目及部门支出采取总额限制管理,即在已批准体系资金总额内,按“必须保障——统筹保障——筹集争取——储备谋划”顺序,分轻重缓急,保障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具体金额按年度预算审核流程及当年财力,实行滚动安排,确保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切实形成合力。三是突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在2020年部门预算中将绩效管理纳入预算审核流程,按照绩效指标库明确目标,对100万元以上的大事项目实行事前绩效评估,着重评估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同时,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在预算项目、政府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同步对办大事项目的资金和政策开展重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优劣动态调整大事项目后续资金安排,并将其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避免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对涉及重大项目责任人落实绩效情况实行终身追责。
三、有保有压控平衡
一是参照年度预算草案的编制方式,通过“基期+增长率”的方式,按积极、审慎的原则,给规划期内财政收入及对应财力划出了预期平均线和保障底线。同时,以项目为主要载体,全面梳理和从紧测算需求,进一步统筹协调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资金调度使用,并加强上级资金、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及PPP资金等各类要素的引入和支持。2020—2022年内,市级预计可统筹财力、争取资金约650亿元,将集中用于长三角一体化、大湾区建设等12个重点方向;2020年市级项目支出中,办大事项目涉及金额约110亿元,比重高达85%以上。二是着重做好存量盘活、整合的文章。将原有61项财政政策统筹整合成9大方向,确保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合力,如新增完善“两山”建设、大学生人才引进等6项政策,规划期整合资金约15亿元;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同一方向项目建设和政策补助资金,如将154项市级部门信息化项目整合为现代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两大类,在4.5亿元资金总额中统筹安排,避免政策碎片化、资金分散化。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净结余和超期2年以上项目资金收回后统筹安排,且对当年累计结余较上年增加超10%的部门,原则上不安排下年度新增项目,2019年回收利用资金4亿元。三是严控政府投资项目总预算,重点保障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项目,优先保障沪苏湖铁路、杭黄铁路连接线及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开发等由政府承担的重大及续建项目,并将其依法纳入预算管理,经实地勘探、专家论证等步骤严格审核,确保投资精准高效,2019年全市累计核减政府投资项目66个,核减总投资121.8亿元。在2019年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基础上,2020年“一下”金额较部门上报数核减31亿元,其中一般性支出压减5.6%,建设类项目核减率达37.68%。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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