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友:张善高
证监会公布的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在证券市场上引起强烈反响。证监会表示,这一阶段性成果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国有股减持问题初步达成的四点共识:即一是国有股减持要形成多赢局面;二是国有股减持要体现有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和保持稳定的原则;三是实现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不再增加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要正视当前因国有 股、法人股不流通而形成的流通股价,在考虑国有股减持方案时,应照顾各方面的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合理的度量和补偿。但是市场的反应并不认同。特别是其中一条差价补偿乍看似乎合理,但在将来实施过程中会有不少问题,有成为“画饼”的可能。
我们来看看折让配售方案。本方案的主要特点是,用一部分非流通股,在全流通预期下,向全体投资者公开竞价发售,形成大家比较认同的全流通股价,根据此价格与市价的差额,通过配股或送股的方式,补偿流通股股东的损失。从而在稳定的市场运行条件下,实现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的流通。
在这里主要问题是竞价底价的确定和全流通股价的形成都必须建立在参与各方理性预期和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如果市场参与各方缺乏合作,甚至各打各的算盘,就容易造成市场操纵或竞价不充分,从而难以形成公平合理的价格,使证券市场处于剧烈动荡中,最终导致国有股减持运作失败。公开竞价形成的全流通股价一般低于已流通的股票价格,即当前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从而形成一定的价格差。在这里减持价格的确定是最最关键的,如果流通股股东没有发言权,老股东就不可能享有优先认购权,因为已公布的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中表明竞价产生的全流通股价格首先由非流通股股东确定一个底线(特别注意:全流通股价格的底线是非流通股股东确定的),然后再由全体投资者公开竞价,这与目前新股竞价发行如出一辙,已流通股股东的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国有股减持实际上还是在确保国有股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作出的有限度让利,对于已经损失惨重的投资者于事无补。
另外就是给了大资金操纵市场的条件。凭借上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优势,实力机构完全有可能使竞价产生的价格掌握在自己的范围内,随后在二级市场上全力打压股价,使二级市场流通股价与竞价产生的价格接轨,若如此,所谓的差价补偿就变成了“水中花,镜中月”。在当前的中国证券市场上,这种大资金操纵市场的事例还少吗?经过700多点的下跌,大主力资金基本上完成了持股结构战略性的调整,腾出来的资金就是为了配合
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具体实施。而广大普通投资者套在了高位上,已经没有多少资金可以参与非流通股的竞价,到时候因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成为可流通而新增的大量股票势必将落入大主力囊中,大主力无须像过去那样吃力费劲地通过打压、震荡吸筹来成为“庄家”,只要把原先非流通股接过来即可完成筹码的收集,而后通过选择恰当的时机大炒一把,在高位套住后知后觉的投资者,不但能实现盈利的目的,而且对上也好交代——终于把国有股减持这个大难题解决了。
苦只苦了市场上广大中、小投资者,肩上已经背负了“高泡沫”时期的“高投机股票”,现在又要为国有股减持、非流通股的流通作贡献,这真是“投资不成反套牢,为股消得人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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