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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两交易所通知明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泰山) 年关已近,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披露工作也将拉开帷幕。沪深两交易所今日分别发出有关通知,对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披露工作做出详细部署。由于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上市公司将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因此通知特别要求年报中要详细披露新准则对上市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按照两交易所的部署,上市公司应当在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06年年报的披露工作。如果上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年报,应在2007年4月15日前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将自2007年5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年报后复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6年年度业绩情况的,也应当于2007年4月30日前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 为避免年报披露时间过于集中,上证所将每日最多安排50家公司,深交所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主板公司披露年报,中小板公司将按深交所预约统筹安排时间进行披露。 由于从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就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因此通知特别要求上市公司要结合新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在年报中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年报中还要以列表形式披露2006年期末与2007年期初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对于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占款的上市公司,不但需要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初和期末占款余额、2006年清欠进展情况等,还要说明清欠没有完成的原因和已采取的措施,并提出明确的责任追究方案。此外,除了在年报中披露清欠情况外,上市公司还要在两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该专项说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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