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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系企业被处百亿罚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0: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唐万新被判有期徒刑8年

  据新华社电  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4月29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完毕。德隆原总裁唐万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40万元罚款。

  作为德隆系的核心企业,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各被处以50亿元的巨额罚款。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处罚金3亿元。

  本案中起诉的德隆原6位高管也分别受到惩处。德隆原高管李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杨利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王恩奎、董公元因操纵

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获刑二年。洪强、张龙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获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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