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案唐万新一审被判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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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 07:39 重庆商报 | |||||||||
德隆国际、新疆德隆分别被罚50亿元,唐万新个人被罚4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吴从斌 实习生 陈雪)昨日下午3时,建国以来最大金融证券案主案在武汉一审宣判。操纵股价、挪用上市公司500多亿元的唐万新,因罪行深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个人被处以罚金40万元,德隆国际、新疆德隆分别被处以罚金50亿元。
唐万新被定两宗罪 昨日下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号法庭,唐万新在此接受宣判。现场律师介绍,昨日的唐万新,与1月份开庭相比明显消瘦,判决结果宣布后,唐万新保持沉默。 本报记者昨日拿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宣判:唐万新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德隆系共被罚103亿 被告上海友联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被告德隆国际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亿元。被告新疆德隆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亿元。 德隆系高管李强被认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杨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王恩奎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董公元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洪强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张龙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是否上诉暂未商定 庭审前,唐万新代理律师陶武平通过多方收集证据,希望能洗脱唐万新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罪名,但这一愿望却未能实现。 昨日下午宣判结束后,本报记者拨通陶武平律师电话,电话那端非常嘈杂。陶武平接通电话后,简短的向记者介绍了判决的主要结果,并表示对判决结果谈不上满意,但还比较公正,是否上诉还需要回去之后再作商议。 --新闻链接-- 唐万新是如何操纵股价的? 随着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束,唐万新操纵股价的手法也逐一显现出来。 法院认定,上海友联通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等六家股权托管公司,以向客户承诺按期还本并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固定收益率的方法,吸收公众存款32658笔或与693个单位和1073名个人签订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052亿余元。 自1997年3月起,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在唐万新及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决策下,由王恩奎负责提供统计数据,董公元进行股票操盘的技术分析,洪强、张龙等人分别具体操盘买卖;先后利用金新信托、德恒证券、中企东方三个公司操作“老三股”。 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则集中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造成三支股票价格波动异常,股票价格长期居高,获取大量不正当利益。 法院审理查明,截至2004年4月14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累计买入“老三股”金额高达678.36亿元,累计卖出“老三股”金额为人民币621.83亿元,累计直接账面盈利98.61亿元,至2004年4月14日累计获利市值人民币48.99亿元的股票。 其间,新疆德隆、德隆国际操作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的最高持仓比例全部高达91.5%以上,利用自买自卖操纵“老三股”的交易量大于零的天数占买卖股票天数的比例全部在85.69%以上,自买自卖量占总交易量的最高比例全部在99.83%以上;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三支股票的复权股价最高涨幅分别为984.02%、1941.21%、1736.16%。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