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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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6: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电 (记者 贾靖峰) 中国首个全面反映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出台并于今日开始公开征集意见。预计该办法将于今年十一月施行。 管理办法对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券商设定了“门槛”。这类证券公司必须符合两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净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一成;净资本按营
该管理办法还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一点二倍;对于“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八成。 按照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每月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报表;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化情况和原因。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内地证券业风险监控依照修订前的《证券法》关于对外负债与净资产比例、流动比率等指标。但近年内地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出现变化,证券新业务增多,金融企业实施新会计制度,旧指标不能全面监控风险。因此,内地亟需建立一个能综合反映证券公司风险的指标体系。 业内人士称,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首部全面反映流动性风险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业风险控制将由从前的业务准则转向及时的数据监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