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机构所荐股票异常波动要有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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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9:03 晶报 | |||||||||
晶报讯 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公开推荐的股票,如存在5个交易日内有连续大幅上涨等价格异常情况,各地证监局将要求咨询机构进行说明,核实研究报告,涉嫌操纵股价的,证监局将立案查处。 证监会机构部日前对部分会员制咨询机构进行培训,机构部表示,今后将对咨询机构的操纵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其他监管细节还包括:对于一个月内未处理完毕的投诉达到5起或一季度内达到10起的机构,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记入监管档案,或者采取监管措施;拟与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文,建立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广播电台、电视栏目的监管。要求咨询机构在媒体节目中公示咨询机构全称、分析师资格证书号码等。 机构部称,配合新证券法实施,将灵活采取监管与处罚措施,包括暂停业务、停播媒体栏目等监管措施,或采取取消业务资格、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在持续跟踪监管方面,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及突击检查等方式。(周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