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对汉唐与闽发高管处罚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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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0:06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和福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调查处理完毕。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截至2004年9月3日,汉唐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共计241371.46万元。依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吊销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吴克龄和宋建生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吊销吴克龄、宋建生、丛蔚和刘家明高管任职资格,对吴克龄
另经中国证监会查明,闽发证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997年以来,闽发证券累计挪用客户保证金68笔,累计发生额为30.085亿元。截止2004年4月30日,闽发证券保证金缺口总额为14.09亿元;未按规定将委托理财业务和挪用保证金行为纳入会计核算等。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吊销周反美、昌琳、林瑾、廖宙群、杨胜利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对张晓伟、黄玉麟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对罗雄、江虹实施10年市场禁入,对周反美、昌琳、林瑾实施5年市场禁入,对廖宙群、杨胜利、张宏实施3年市场禁入。 (侯捷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