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托管兴安证券 2005年问题券商治理划上句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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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12:04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张勇 上海报道 兴安证券的被托管为2005年监管层对问题券商的治理划上了句号。最近几日,海通证券托管了这家黑龙江省惟一的综合类证券公司。 海通方面有关人士告诉本报,兴安证券之所以被托管主要是因其严重违规重组及挪
事实上,这是一家仅有3年历史的证券公司。它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金7.15亿元人民币,总部分别位于哈尔滨和上海,其前身是黑龙江省内三家券商和一家证券登记公司的证券部门。 公司股东主要为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等七家企业。 据曾在兴安证券工作过的一位人士介绍,黑龙江省在2000年之前存在着众多的中小券商,不仅规模不成气候,经营也存在不小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00年9月,黑龙江省政府致函中国证监会,建议将黑龙江省证券公司、齐齐哈尔市证券有限公司、牡丹江证券公司和黑龙江省证券登记公司合并重组为新的兴安证券公司。 当年11月证监会原则上同意了黑龙江省的提议,省政府同时派员进驻即将合并的四家公司。次年3月四家公司签订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协议》,决定黑龙江省证券、齐齐哈尔证券、牡丹江证券分别解散,三家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入重组后的兴安证券,其所属的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兴安证券的证券营业部。 但这份协议并没有获得证监会的完全同意,在证监会2002年3月25日关于同意兴安证券开业的函(证监机构字[2002]84号)中规定:黑龙江省证券公司、牡丹江证券公司和黑龙江证券登记公司三家证券公司合并重组,并吸收其他出资共同组建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待兴安证券开业后三个月内,再收购齐市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和证券营业部。 2002年8月15日,黑龙江省派驻齐齐哈尔证券的负责人游彬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兴安证券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约定,齐齐哈尔证券依零价格转让原则,转让等值资产与负债给兴安证券。 就是这份《资产转让合同》给兴安证券的重组制造了麻烦。 2003年4月7日,刚刚成立一周年的兴安证券被提起诉讼。原齐齐哈尔证券股东黑龙江寰岛雄鹰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兴安证券赔偿因非法侵占齐齐哈尔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和证券营业部,给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共计5100万元。 目前该起诉讼的结果尚不得而知,但知情人士透露,兴安证券很可能因此被清查出重组之前经营中的不少问题,这也是该公司最终遭遇被托管命运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兴安证券在近两年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环境下也举步维艰。2005年年初,为减轻经营压力,该公司位于上海的业务总部就从浦东陆家嘴繁华的金融中心迁 至上海郊区。 海通证券的人士也向本报证实:虽然他们进入兴安证券的时间很短,但初步的财务清理之后就已经发现该公司可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挪用客户资产的情况。 兴安证券现有的22家营业部和29家证券服务部基本上分布在黑龙江省内,这些机构也都将在被托管之后接受财务清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