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终审宣判 德恒证券被罚1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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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0:4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本周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 重庆高法审理认为,德恒证券公司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名,采取承诺到期后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固定收益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供上海友联公司统一调拨
2005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该公司的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8月3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德恒证券和7名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邓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