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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终审宣判 德恒证券被罚100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0:4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本周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

  重庆高法审理认为,德恒证券公司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名,采取承诺到期后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固定收益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供上海友联公司统一调拨
、使用,数额巨大,并且造成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资金无法兑付,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韩新林、郭建伟、邵义政、李普选、王政、王维刚、谢云燕应分别作为德恒证券公司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2005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

证券和该公司的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8月3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德恒证券和7名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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