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 为创新预留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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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0:0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为配合新《公司法》、《证券法》的实施,深交所日前完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工作。 据介绍,本次《股票上市规则》最大的变化是依据《证券法》所确立的新的上市发
《交易规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在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回转交易、融资融券等方面作了修订,在规则层面为下一步市场创新预留了空间,体现了规则的前瞻性;二是充分利用《证券法》赋予交易所的市场监管权力,明确了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所的市场监管能力;三是在吸收并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行之有效的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各项制度创新基础上,增加五种市价申报方式,并对大宗交易制度在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所多元化交易服务的水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