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称股改给券商添活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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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6:5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雪靖 实习记者 马玉杰 发自上海 股改全面铺开的号角已经吹响,然而由于股改实施后一定程度上会稀释大股东的股权,在某种程度上挑战国有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这使一些地方国资委对股改还处在观望之中。华泰证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胡旭表示,根据目前所接触的情况,上海、广东、江西等地由于当地政府推动力度较大,该地区上市公司早已做好准备,但也有一些地区对股改
据记者了解,大部分投行人士认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改过程中主观能动性没有民营企业高,还是主要靠行政力量推动。例如有些地区上市公司质地相对较好,而且在IPO时不是以“圈钱”为动因,这些企业对全流通的意愿不是很强烈,即使是大势所趋,在支付对价上面也会比较“吝啬”。还有一些国企近年来盈利能力差,市净率已经很低,在支付对价上存在一定的困难,综合考虑对价支付比例与最低控股比例,事先还要与地方国资委进行反复沟通。 就宝胜股份股改方案而言,根据宝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公开信息显示,大股东宝胜集团持有公司56.875%的国有法人股,而与一些大比例送股的民营企业不同,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地方国资委对宝胜集团控股比例作出了相关要求,如果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再融资,无疑会稀释大股东控股权,这样,股改后宝胜集团为了符合持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不仅无法减持股票,相反,在一定阶段后,还势必会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以免股权被摊薄。最终股改方案为每10股送3.5股,股改实施后宝胜集团的股份绝对控股比例将降至44.93%的相对控股地位。从保留国有企业控股权角度,华泰证券认为,宝胜股份的对价方案确实达到了国有法人股股东的底线。 对于上市公司支付对价的合理性,胡旭对记者表示,投资者今后应该更为理性一些,送股多少,并不是投资者选择公司的唯一方式,比如ST公司大股东无力支付对价,ST公司可以用重组的形式置换不良资产作为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进行股改。“这也不失为一种‘摘帽’的新方法。 另外,伴随着股改实施对券商的影响,胡旭表示,这为券商增加了很多新的业务,而且与配股、再融资相比,股权分置改革操作相对较简单,更为重要的是,保荐机构的持续保荐责任使得券商可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与客户保持“亲密接触”,树立自己的品牌,为后续业务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客户基础。 另外胡旭表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出台是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博弈的结果,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可以有效地避免“寻租”行为的发生,另外,对保荐人来讲,取得保荐资格还是相对不容易的,同时保荐人一般待遇较高,保荐人对自己所在公司的品牌以及个人声誉都很重视,因此对于在股改中从事保荐工作,绝大部分从业人员还是会相对谨慎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