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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毕明建:发展固定收益市场拓展券商机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8:30 中国证券报

  (记者 周沪 夏丽华)

  在日前举行的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毕明建建议,大力推动创新固定收益产品,尤其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采取各种措施为优质券商发展固定收益业务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固定收益市场和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发展。

  毕明建表示,由于监管等方面的原因,证券公司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近期业务发展机会相当有限,而在以企业产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进行结构融资的证券化产品大有可为。建议取消证券化产品强制担保的要求,真正依靠企业和资产自身信用来体现债券信用等级,建立良好的信用文化。与此同时,证券交易所可结合证券化产品的特性,为证券化产品推出相配套的交易机制和托管机制,通过引入主办券商报价机制、回购、远期等机制提高证券化产品的二级市场活跃程度,增加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此外,建议证监会能牵头推动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市场基金等可投资于该种证券化产品,尽可能地扩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群体和投资规模。

  除了证券化产品之外,还可考虑与企业兼并收购相结合的债券融资方案。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经初具成效,这为未来我国上市公司开展兼并收购提供了基础;同时,发行高收益债券的方式可以为企业兼并收购提供资金来源。高收益债券的投资者与追求低风险的传统型债券投资者不同,偏好追求具有一定风险的较高收益回报,这点与股票投资者类似,因此在交易所市场发展高收益债券在投资者群体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毕明建认为,为了应对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衍生品市场上的优势地位,监管机构应尽早向创新券商发放从事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各种衍生产品业务的牌照。获得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培养和积累客户资源,培养衍生产品业务能力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在机制、技术和创新方面的优势,提高证券公司在衍生产品方面的竞争能力,使之成为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毕明建还建议尽快开放创新券商从事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的资格,同时推动企业债券的市场化发展,加快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融合。企业债市场应将更多的不同所有制形式和规模的优质企业纳入到发行队伍中来,建立债权人托管制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合理的保护。同时,应该大力培育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养老基金、投资基金等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将个人投资者从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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