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士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ST巴士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018年03月09日 12:2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ST巴士(002188)3月9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8 年 3 月 8 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8)沪 0115民初 9648 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为上述起诉状中第二被告。
  被告因短期融资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双方并签署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后经协商展期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合同约定因被告违约而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及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作为争议解决法院。原告分别与第二、三、四被告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第二、三、四被告对第一被告的借款在 3000 万元范围内及对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现因各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多次催讨未果,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中要求判令第二、三、四被告对第一被告的借款人民币本金 3000 万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称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沈楠)
应诉通知书 浦东新区 被告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