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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亏就可以浪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8: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谭浩俊

  某市22层98米高的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使用仅7年,但政府决定将其爆破拆除,在原地新建一座250米的高楼。该医院总造价3776.70万元。此事引起各方关注和热议。有市民认为用了7年就炸掉非常浪费。而规划局有关人士称炸掉大楼政府并不吃亏。

  一幢总投资高达3700多万元的大楼,仅仅建成使用7年,就要被爆破拆除了,老百姓心疼不已,规划部门的同志却认为“政府不吃亏”。只要“政府不吃亏”,再大的损失都不算浪费,也可以浪费,这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的一种决策理念。

  也许,从纯商业的角度考虑,这幢大楼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具有极高的商业开发价值,炸掉3700万元,可能带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商业回报,政府确实不吃亏。

  但是,“政府不吃亏”是否就证明这不是浪费呢?要知道,这幢大楼不是几十年以前建成的,也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它不仅只使用了短短7年,而且在施工中采用了粗直径钢筋连接高效新技术,属于质量上乘的大楼,就这么炸掉,一句“政府不吃亏”就能够说得过去吗?就可以成为炸掉大楼的理由吗?

  我们承认,政府决定炸掉这幢大楼,是出于城市规划的考虑,是为了把城市调理得更加有序、规划得更加合理、建设得更加科学。但是,规划不仅要有全局性,更要有前瞻性。特别是像这种造价很高、位置很显眼、功能很特殊的项目,更应当充分考虑它的长远规划、长远目标、长远要求。因此,在大楼正式爆破以前,有关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3700万元,也许对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来说,是一个小数目,更何况在炸掉大楼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回报。但是,对社会公众来说,这却是一笔不小的社会财富。更重要的,这幢大楼是医院的综合大楼,当年在建设过程中,不仅医院有投资,政府也有投资。不负责任的决策,是对纳税人劳动成果的严重不尊重。对造成这种结果的决策者、当事人,应当给公众一个交代。

  也许,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这种事太多、太频繁,很多人已经习以为常,不再把决策失误当作是损失,当作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了。于是,再多的决策失误,再多的损失,也没有人去追究,也没有人承担责任。但是,“不吃亏”就不算损失,“不吃亏”就可以浪费,这种决策理念,已经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严重阻碍,成为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决策水平的重要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在制度、决策程序、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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