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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成正比 创新企业有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4: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专家热议创业板草案风险收益成正比创新企业有空间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本报讯昨日,创业板草案公布。专家普遍认为,两套上市标准基本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上市要求,体现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

  “草案中分两套方案进行的设计,比较科学合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认为,这个标准比较适度,在中小板的基础上进行了下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晓兰也表示,方案二适合开始进入产业化的高科技企业,如软件类企业;方案一则风险小但收益不如方案二,体现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特点。

  林义相表示,草案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标准,表明这些企业已告别了最初的创业风险期,进入发展期,属于半成熟企业,投资风险下降了很多。徐晓兰认为,该方案适合已经有一定规模,产业规模初成,盈利有保障的企业。

  徐晓兰介绍,方案二以最近一年为考虑依据,适合创新性企业,尤其是那种以新技术大市场的企业。根据草案中方案二,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徐晓兰表示,此方案适合开始进入产业化的高科技企业,如软件企业。

  不过,刘纪鹏认为创业板正式推出需择好时机,有关部门需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林义相则认为,上市数量的多少应交由市场来决定,他表示,作为创业板的监管机构,需要考虑两点:审议的判断权应由从市场摸爬滚打出来的人来裁定;监管层要严格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真正做到披露的信息内容和规则规定的一致,且完全真实无虚假。至于买与不买、多少钱值得买,这些都由投资者自己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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