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丰色:澄清公告不能澄而不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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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8:45 中国证券报 | |||||||||
沈阳丰色 临近年底,各种澄清公告接踵而来。但怪现象也出来了:澄清公告却是澄而不清,上市公司遮遮掩掩,看过让人迷糊。一些澄清公告也好像是例行公事,如“到目前为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等一些官话和套话大量充斥澄清公告的版面。
比如广东某公司的大股东在产权交易中心,广泛征集公司股权受让方,而台商独资毛毯生产企业昆庆集团已经成了合格的收购方之一。针对此报道,该公司昨日澄清称:“经调查了解,只有联鸿化纤和肇庆市昆庆毛绒厂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按照要求在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和交纳了诚信金。”由于昆庆毛绒厂有限公司是昆庆集团在大陆设立的第一家工厂,也是昆庆集团的主体企业,所以基本能够代表昆庆集团。因此,不知该澄清是在否认昆庆集团成为收购方,还是在证实昆庆集团成为收购方。 还有一家公司,市场传闻说公司的股改方案之所以久未露脸,是因为公司的非流通股权全部都质押给了银行,公司也承认,并为此发布公告。但在12月12日,公司公布了久议未决的股改方案。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公司股改公告中竟然丝毫没有提及股权质押是否获批的事。只是在今年3月14日,公司发布了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分别质押给建行的公司法人股已于2005年3月9日解除了质押。但半个月之后,该公司又在3月30日的公告中表示,公司法人股于3月9日重新质押给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质押期限自2005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比较上述两个公告不难发现,公司法人股在3月9日“左手换右手”,解除质押后又重新质押,但给市场造成的印象却是在14日之后法人股已经解除质押了。究竟解除没有解除不得而知。 类似的上市公司澄而不清的公告,在市场上还有很多,这样越看越糊涂的公告,使公告本身失去了意义。为什么西方成熟股市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能说的都要说”,而中国股市的上市公司“能不说的就不说”。这就体现在了违规成本和处罚力度的不同,所以反映的效果也不一样。在美国等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一旦发现信息披露缺失,其直接的反映就是集体索赔和起诉。由于投资者无须为集体诉讼支付诉讼费,而且如果索赔成功,发起的律师行将获得约占赔偿金额30%的分成,这就极大地鼓舞了律师行和投资者诉讼的热情,这无疑也意味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失的成本增加了。 事实上,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公司治理的绩效,真实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重要的方式。同时,它也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上市公司的治理和投资者的关系管理的好坏。优秀的上市公司将会很公正、客观地对待市场上的各种“传闻”,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把传闻中真实和不真实的信息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使证券市场形成一种良性互动。让不实的澄清公告在市场没有存在的土壤,这就要管理层加大对虚假信息和不实澄清公告的处罚力度,还市场和投资者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