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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走向共赢(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3:30 21世纪经济报道

  1988年9月24日,台湾宣布开征资本利得税,股市应声暴跌,从8000多点一路下挫至2000多点。1973年4月4日,香港税务局发布“买卖股票之盈利须纳税”的广告,4月9日恒指跌破1000点心理关口,香港市场由此进入两年熊市,1975年1月,恒指开盘仅为171.11点,仅为之前最高点的1/10。

  这,就是开征资本利得税的“丰功伟绩”。

  所以说,开征资本利得税,必将是“毁市”而不是“救市”。

  那么,该如何解决总市值可能(请注意是可能,随着股价下跌,其总市值也将下跌)高达19万亿的“非”来之祸呢?

  正如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中所指出的那样: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同样,要“救市”,其中精妙也只在两个字——“公平”。只要真正做到这两个字,很多当下困扰股市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第一个公平是信息披露的公平,众所周知,大小非尤其是大股东,具有获取上市公司经营真实情况的天然优势,这一点,基金和机构更不用说散户都绝对无法与之比拟,因此,在大小非减持时,应该披露其是否获得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相关的信息,甚至可以要求大小非披露其减持的理由、减持的数量和周期,这样,在信息获取上不占优势的其他股东,将可以通过相关信息判断出:是继续持有该股票还是卖出。反观现在,除了提示多少数量的大小非解禁外,其他都是“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这和坐庄出货有什么区别?有人说这样做没有先例,我们股改也是全世界没有的先例啊,所以更需要用创新的办法来解决。

  第二个公平则是禁止减持之后的“同业竞争”,也就是解决南方基金王宏远所提到的“产业资本和股市存量资本的博弈”的问题(如果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套现后,可以再成立一个新公司,由此一个可能的结果是,原上市公司失去了主要管理团队后,开始走下坡路,而新公司则红红火火地做起来了,然后再运作上市,就这样产业资本就完成了他们的套利操作)。毕竟,企业之间的竞争,最后总是归结为人的竞争,大股东拥有的行业经验、市场经验、人才优势以及资本优势,使得他们的新公司比较容易地能够抢占老公司的市场份额。这对于老的上市公司来说,这将是致命的打击。因此,对于那些在二级市场上放弃控股权而套现的大股东,必须限定他们在若干年内不得涉足相同行业,也就是说,必须禁止减持之后“同业竞争”局面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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