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地雷不除 随时殃及池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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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4:25 证券时报 | |||||||||
违规担保和大股东占资已经成为阻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大隐患 证券时报 罗华平 起源于古希腊的担保制度,其直接动因为突出债权信用、方便资金流通及发挥物权效用,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表明,担保制度本身并没有问题。但2000亿担保近三成违规的现状
2000亿担保近三成违规 据本报信息部统计,截至2005年6月30日,共有80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对外担保情况。从数额看,担保总额高达2004.06亿,其中近三成约541.31亿属于违规担保,较2004年年末的432.15亿违规担保额增长25.26%;从担保面看,亦有近三成237家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其中57家的对外担保全部属于违规,违规担保额最高的国电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为44.77亿,且占担保总额的100%;从公司来看,违规担保额超过10亿的7家,超过1亿的有126家,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最高的*ST长兴(资讯 行情 论坛)为800.32%;从影响面来看,为了规避相关担保政策,许多公司之间实行互为担保,此现象在同一地区的上市公司内最为常见,如“福建担保圈” 、“新疆担保圈”等。 解决违规担保需标本兼治 对于违规担保日趋严重的问题,国泰君安证券曾研究指出六大原因:大股东一股独大、地方政府指令担保或勒令担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和法制观念淡薄、上市公司自身风险意识不足、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和法律机制不健全。此外,亦有业内人士指出,大股东占款严重、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差且效率低和违规成本低廉等也是造成近年来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一直以来,监管层对违规担保出台了不少法规,如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在2003年8月28日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但对上市公司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且,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占款严重、融资手段有限且效率不高等根本原因未能有效解决之前,单单靠“堵”,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此次,“26条意见”指出,要从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严禁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等根本问题上消除违规担保,也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已形成的违规担保、连环担保风险。这被视为是“标本兼治”违规担保问题的有效措施。 “堵疏结合”彰显果敢与大智慧 有专家指出,依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为其股东担保在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后已不再被视为违规担保,即公司依法为其股东担保已不再是被禁止的行为。该人士进一步分析到,新《公司法》的上述立法规定,不仅从功能价值取向上与证监会近几年来不断强化行政权对公司的监管力度的做法不同,而且从所依据的立法指导思想上亦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即逐步放松行政管制,更加注重公司意思自治和最大限度实现私法自治。 在“26条意见”中,这种“堵疏结合”、积极稳妥地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的思路亦有充分体现。在意见中,不仅有诸如“上市公司要根据有关法规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上市公司任何人员不得违背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等“堵”的措施,也有上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已形成的违规担保、连环担保风险”等“疏”的要求。“堵疏结合”的新思路彰显出监管层解决违规担保等“顽症”、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果敢与大智慧,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评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