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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8:4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所提供有关资料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凌嘉电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凌嘉电音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签订的编号为“深担(2007)年委保字(657)”号委托保证合同约定,该笔贷款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签订编号为“深担(2007)年反担字(657-1)”号保证反担保合同,由公司为上述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深圳凌嘉电音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担保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自保证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在借贷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期满”止。截至2007年12月31日,纳入上述合同项下的深圳凌嘉电音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的借款为760万元。由于公司历年没有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的情形,因此该项担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凌嘉电音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保证反担保合同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独立董事:孙优贤董安生濮文斌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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